何首乌在医疗和保健中使用广泛,引起有的人肝损伤。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最新不良反应通报,提示何首乌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所有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1.5g,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3.0g,长期超量服用,更易引起肝损伤。根据规定,9月1日后生产的含何首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中不适宜人群增加“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增加“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早在2006年,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就率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建议有肝病史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何首乌制剂。2013年,我国食药总局将养血生发胶囊、首乌丸、首乌片、首乌延寿片及首乌延寿颗粒等5个含何首乌的非处方药品种转为处方药管理,同时要求增加肝损伤的警示。
何首乌在《本草纲目》记述:汉武时,有马肝石能乌人发,故后人隐此(何首乌)名,亦曰马肝石。何首乌按炮制方法不同可分为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生何首乌用于用于疮痈,瘰疠,风疹瘙痒,久疟体虚,肠燥便秘;制何首乌有补肝肾、益精血、乌发等作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崩漏带下,高血脂症。生何首乌中所含化学物质,对人体肝脏损伤较大。制何首乌是生首乌用黑豆汁拌匀蒸制,九蒸九晒,炮制后生首乌里蒽醌类在大幅下降,肝毒性减弱,可能与此相关。是药三分毒,吃超量的生首乌或长期大量服用制何首因个体差异都可能引起肝损伤。
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皮肤、巩膜黄染、小便发黄、厌油、食欲减退、全身乏力等症状,建议及时检查肝功能等指标,如果升高,提示可能发生了药物性肝损伤。应立即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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