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与脚踏板的高度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如座位高,脚踏板相对就低,反之脚踏板就高。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坐在轮椅中双下肢放于脚踏板上,此时大腿下部前1/3处高于坐垫前缘约4厘米,约2指宽。如座位过高或者脚踏板过低,会造成双下肢失去支托,下肢悬空,身体不能维持平衡。反之,座位过低或者脚踏板过高,会使臀部承受全部重力,造成残疾人不适,久之臀部软组织受损,同时,残疾人在操作轮椅时会十分吃力。还有第三种不良情况,即座位和脚踏板同时过高或同时过低,都会增加残疾人在操作轮椅时的困难,前者是轮椅不能靠近桌面,影响功能活动,后者是易碰撞地面,使行动受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