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患者问到妊娠梅毒的问题,加之我院地处西南地区,有很多来自农村的病人,在会诊中也发现很多来自基层医院的孕妇检查发现RPR阳性,便肌注5次甚至10次或以上的苄星青霉素钠,主要是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而这里面可能就有假阳性的存在,所以正确诊断非常必要,以免不必要的治疗。
那如何准确诊断呢?需按照2000年《最新卫生部颁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执行。
在临床具体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所有正常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妊娠28~32周及临产前各进行一次梅毒血清学筛查。
如果查到RPR阳性,最好再复查,并可以进行确诊实验(包括滴度检查),详细询问病史,还有对丈夫进行相关检测,以明确诊断。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阳性且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即使以往已行抗梅毒治疗,为了保护胎儿,应再做抗梅毒治疗。如果梅毒孕妇妊娠时如果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
如果对上次的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则应再接受1个疗程的治疗。
具体治疗方案:
早期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和晚期梅毒(除外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1次/周,共4次。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治疗(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必要时增加疗程。强力霉素或四环素禁忌使用。
要求妊娠初三个月和妊娠末三个月各治疗一疗程。梅毒孕妇直至分娩前需要每月检查非
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一次,以便及时观察病情变化。
应该告诉患者,孕妇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吉-海反应,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等。不应因吉-海反应的出现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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