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化系统症状:妊娠早期恶心、呕吐,心口灼热
处理:应少食、多餐,忌油腻的食物。给予维生素 B6 10-20mg,每日三次口服;消化不良者口服维生素B1 20mg、干酵母3片及胃蛋白酶0.3g,避免饭后弯腰和平躺,或服用抑酸剂或氢氧化铝。呕吐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2、便秘:肠蠕动及肠张力减弱,排空时间延长,水分被肠壁吸收,增大的子宫及胎先露部对肠道下段压迫所致。
处理:清晨饮白开水、多吃易消化的含有纤维素的新鲜蔬菜和水果,适当活动,按时排便。
口服缓泻剂,如车前番泻颗粒5g/日。不宜灌肠,避免流产或早产。
3、痔疮: 由于增大子宫或便秘使痔静脉回流受阻,引起直肠静脉压升高所致。痔静脉曲张可在妊娠间首次出现,也可使已有的痔疮复发和加重。
处理:多吃蔬菜,少吃辛辣食物,温水浸泡,或口服缓泻剂车前番泻颗粒可缓解疼痛和肿胀感。
4、腰背痛:妊娠期间关节韧带松弛,增大妊娠子宫向前突使躯体重心后移,腰椎向前突,使背肌处于持续紧张状态,孕妇常出现轻微腰背痛。
处理:休息时,腰背部垫枕头可缓解疼痛必要时应卧床休息、局部热敷。
可做舒缓背肌的前弯动作,或用腹托带将腹部上提,维持身体平衡。
5、下肢及外阴静脉曲张:静脉曲张因股静脉压力增高,随妊娠次数增多逐渐加重。
处理:应尽量避免长时间站立,下肢绑以弹性绷带或穿弹性袜,晚间睡眠时应适当垫高下肢,
以上方法有利于静脉回流。分娩时应防止外阴部曲张的静脉破裂。
6、下肢肌肉痉挛:肌肉痉挛多发生在小腿腓肠肌,是孕妇缺钙的表现,常在夜间发作。
处理:及时补钙孕中晚期钙的需要量1200-1500g/日
7、下肢浮肿:孕妇于妊娠后期常有踝部、小腿下半部轻度浮肿,休息后消退,属正常现象。
处理:睡眠取左侧卧位,下肢垫高15度能使下肢血液回流改善,浮肿减轻。
低盐饮食,注意血压变化,尿液改变,以防妊娠高血压疾病和并发肾脏疾病。
8、仰卧位低血压:于妊娠末期,孕妇若较长时间取仰卧位姿势,由于增大妊娠子宫压迫下腔静脉,使回心血量及心排出量突然减少,出现低血压。
处理:此时孕妇改为左侧卧位,血压迅即恢复正常。
9、尿频:因骨盆腔血流供应增大或子宫变大,压迫到膀胱所致。
处理:晚餐后尽量少摄取液体,以减少夜间排尿。感觉有尿意时,尽早排尿,不要憋尿。
10、阴道流血:
早孕期出现阴道流血,应行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考虑先兆流产可能。
处理:B超了解胚胎发育情况:
好―保胎:卧床休息、黄体功能不足者给予黄体酮治疗,同时应重视心理治疗,
安定情绪,增强信心。 B超随访
不好―及时清宫
中晚期出现阴道出血:不伴腹痛者:胎盘前置/前置胎盘/宫颈病变
伴有腹痛者:胎盘早剥、先兆早产
处理:B超了解胎盘位置及状态、阴道镜检查出血少、腹痛轻者卧床休息+口服宫缩抑制剂
出血多应住院治疗。保胎治疗。
11、腹痛:
不规则宫缩
耻骨部位疼痛
腹胀:子宫增大压迫肠胃/活动量减少引起便秘
12、皮肤瘙痒:
一般瘙痒症:大都发生在局部,如随着妊娠子宫的增大,多数孕妇腹壁皮肤出现紫色或淡红色的妊娠纹且有瘙痒感。有的瘙痒则是过敏引起的,如服用某些药物或接触过敏性物质,以及气候变化等,大多发生在暴露的皮肤上,或全身或局部出现疹子。只要脱离过敏源,局部用些抗过敏药,瘙痒即可缓解消失。
特殊皮肤瘙痒
胆汁淤积症:其发病原因可能与雌激素水平增高、肝脏中酶的异常引起胆红素代谢异常、免疫功能的改变、遗传及环境有关。
其症状特点是瘙痒难忍,多以腹部及下肢为重,夜间尤甚,孕妇往往因不能克制剧烈的瘙痒而留下道道搔痕,也有些孕妇表现为食欲下降、恶心厌油腻,常常伴有轻微腹泻,另一表现是黄疸,约有1/4的病人身上会出现。
应及时到医院空腹抽血,检查肝功和胆汁酸
妊娠期外阴瘙痒常见于什么原因?
妊娠期,外阴瘙痒多由阴道分泌物增多、局部潮湿刺激所致,但也可因不注意外阴卫生,继发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引起,少数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局部尿糖刺激也可引起外阴瘙痒感。
处理:阴道炎症对症治疗。妊娠合并糖尿病者应及时治疗。
13、贫血:孕妇于妊娠后半期对铁的需求量增多,单靠饮食补充明显不足。
处理:应自妊娠4-5个月开始补充铁剂。
如已出现贫血,应查明原因,以缺铁性贫血最常见,其次缺叶酸、VitB12,少见的还有地中海贫血。
妊娠期铁不足,可致严重贫血,使机体免疫功能降低,反复感染,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并增加母亲死亡率、早产和低体重儿。
出生后由于铁储备不足,过早出现贫血,以至食欲不佳、抵抗力下降,严重者可影响智力、行为、运动的发育。
14、不可忽视口腔问题:
孕妇的口腔健康直接影响婴儿的健康。
孕妇中有50%以上患口腔疾病,牙周病不仅可以导致早产低体重儿的出生,而且与很多全身性疾病有相关性,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病、胃病等。因此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牙周病,
已患有牙病的孕妇,治疗龋病和牙龈炎的最佳时间是妊娠中期,即妊娠4至6个月间。
15、孕期用药:
怀孕期间生病是很让准妈妈们头疼的事。许多孕妇总觉得“是药三分毒”,什么药都不敢吃,宁可自己忍受病痛折磨,实在受不了就采用自己认为比较“安全”的中药。
只要坚持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不仅能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还能减少胎儿感染某些疾病的机会。
用药原则: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4、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5、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6、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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