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流产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占全部妊娠的10%-15%。所谓自然流产是指怀孕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妊娠者。通常发生怀孕3个月之内,称为早期自然流产。3个月以后发生的为晚期自然流产。
造成自然流产的原因很多,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胚胎发育异常,50%-60%的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发育到一定程度而终止,发生早期自然流产。少数染色体异常胚胎即使能发育到足月,也表现为畸形或功能缺陷。因此,从优生角度看,这是遵循自然界优胜劣汰的法则而进行的自然筛选。其次是母体因素。孕妇患全身性疾病如流感、肺炎等急性传染病,细菌毒素或病毒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死亡。孕妇患重度贫血、慢性肾炎和高血压等慢性病,可造成胎盘梗塞而致流产。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生殖器官异常如子宫畸形、子宫肿瘤可影响胚胎儿着床和发育而导致流产。母体内分泌功能失调如黄体功能不足、甲状腺功能降低等均可引起流产。不良习惯如过量吸烟、酗酒、饮咖啡、使用毒品等,亦可引起流产。外伤和重大精神刺激同样可以引起子宫收缩而发生流产。母体和胎儿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关系,使母体不排斥胎儿,但如果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出现流产。环境因素如砷、铅、甲醛、苯、氯丁二烯、氧化乙烯等化学物质的过多接触,也会导致流产。
按发展的不同阶段,自然流产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妊娠28周前出现少量阴道流血,伴阵发性下腹痛或腰背痛,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妊娠产物未排出,妊娠有希望继续者,称为先兆流产。先兆流产经休息及治疗后,若流血停止及下腹痛消失,妊娠可以继续。若阴道流血量增多,下腹痛加剧或出现阴道流液(胎膜破裂),可发展为难免流产。如果病情进一步发展,排出部分妊娠产物,部分残留于宫腔内,则出现不全流产。由于部分妊娠产物留在宫腔,影响子宫收缩,子宫出血量多,甚至会发生失血性休克。此时需要入院检查,紧急清出宫腔内残余物。如果妊娠产物全部排出,阴道流血逐渐停止,腹痛逐渐消失,发生完全流产。除此之外,还有特殊类型流产,如果胚胎或胎儿已死亡滞留在宫腔内尚未自然排出,为稽留流产。如果自然流产连续发生3次或以上者,则为反复流产。
诊断明确后,应根据自然流产的类型采用相应的处理。对于先兆流产,应卧床休息,禁性生活,进行心理安慰,使孕妇情绪安定,必要时可以使用对胎儿危害小的镇静剂。针对黄体功能不足者,可以采用黄体酮治疗。对于甲状腺功能低下者,用小剂量的甲状腺素治疗。经过2周治疗后,阴道流血停止,超声提示胎儿存活,继续保胎治疗。如果阴道出血无改善,量增加,或者超声提示胚胎发育不良,流产已经不可避免,应终止妊娠。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要子心切,一概要求大夫全力保胎,甚至不惜服用一些毫无科学依据的单方、验方,结果事与愿违,有时甚至延误病情,危及生命。从医学角度考虑,半数的自然流产是由受精卵发育缺陷引起的,这种情况无论怎么保胎往往都无济于事。即使能维持到足月,常常出生严重畸形儿、先天性缺陷儿,这不仅会给家庭带来无穷的烦恼,也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因此,在保胎前应尽可能查明原因,不要盲目保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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