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种人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症状。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神经源性肺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手足口病常出现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报告与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监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场所及公众预防控制工作。
二、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属于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包括柯萨奇病毒A组(Coxasckievirus A, CVA)的 2、4、5、7、9、10、16 型等,B组(Coxasckievirus B, CVB)的1、2、3、4、5 型等;肠道病毒71型(Human Enterovirus 71, EV71);埃可病毒(Echovirus, ECHO)等。其中以EV71及CVA16型较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75%酒精和5%来苏不能将其灭活,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对紫外线和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以及56℃30分钟可以灭活病毒。病毒在4℃可存活1年,-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可长期存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人是人肠道病毒的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现。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2.传播途径。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也可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皮肤或粘膜疱疹液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尚不能明确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
3.易感性。人对人肠道病毒普遍易感。不同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尤以3岁及以下儿童发病率最高。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产生的中和抗体可在体内存留较长时间,对同血清型病毒产生比较牢固的免疫力,但不同血清型间鲜有交叉免疫。
4.流行特征。该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全年均可发生,一般5-7月为发病高峰。托幼机构等易感人群集中单位可发生暴发。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控制难度大,容易出现暴发和短时间内较大范围流行。
(三)临床表现。
手足口病潜伏期为2-10天,平均3-5天,病程一般为7-10天。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患者无发热,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一般预后良好;少数病例,特别是EV71感染患儿,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肺水肿、循环障碍等,病情凶险,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遗症。
(四)治疗原则。
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愈。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病例的治疗方法参考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
三、病例定义
(一)临床诊断病例。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1.普通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
2.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脑脊液异常、血糖增高,脑电图、脑脊髓磁共振、胸部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有异常。
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实验室检测做出诊断。
若无皮疹,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二)实验室确诊病例。
1.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
2.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等标本中检测到CVA16 或EV71特异性核酸,或从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
3.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型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1∶256,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
(三)聚集性病例。
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重点人群及重点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为降低人群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减少聚集性病例,避免医院感染,各地要做好以散居儿童为主的重点人群和以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为主的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
1.散居儿童的预防控制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5)儿童出现发热、出疹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6)居家治疗的患儿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以减少交叉感染;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托幼机构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2)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后,可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天;
(3)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老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
(4)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6)托幼机构应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7)托幼机构应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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