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乳腺癌已上升为国内个别大中城市妇女恶性肿瘤的第一位,而且我国乳腺癌患者发病年龄较年轻,我们在临床上也感觉到年轻乳腺癌患者越来越多,这也必然面临乳腺癌患者的术后生育问题。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生育会影响乳腺癌患者的预后,但在选择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时必须充分考虑患者疾病复发的风险和治疗对后代的影响,与患者也要有充分的沟通。
⑴乳腺原位癌患者在结束了手术和放疗之后即可考虑生育。
⑵淋巴结阴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在手术2年后可考虑生育。
⑶淋巴结阳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在手术5年后可考虑生育。
⑷需要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在受孕前3个月停止内分泌治疗(例如诺雷得、三苯氧胺或其他SERMs),直至生育后哺乳结束,再继续内分泌治疗。
因为乳腺癌的发生发展与体内激素水平有较大关系,妊娠期间激素水平会有所改变,建议妊娠期间定期孕检时附带乳腺的相关检查(B超或乳腺专科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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