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透析是怎么回事?
血液透析是利用透析器等体外循环装置进行的。透析进将病人的血液与含有一定化学成分的透析液同时引入透析器中,隔着半透膜进行透析,以排除代谢产物、净化血液和补充必要的物质,从而起到人工肾脏的作用。
2、为什么尿毒症患者要接受透析治疗?
各种原因,如慢性肾小球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囊性肾病等导致的终末期肾损害情况下,肾脏排泄体外的各种代谢产物(如肌酐、尿素氮)及水的能力逐渐下降,就会导致临床上一系列的临床症状,如高血压、水肿、恶心、呕吐等等。血液透析相当于帮助肾脏将完成上述工作,因此,属于替代治疗手段。
打个比方,如果说正常的肾脏相当于家里雇了个保姆,24小时随时打扫屋内的卫生的话,那么,血液透析就相当于雇了个钟点工,每周来打扫2-3次。
3、我应该选择透析呢还是肾移植呢?
血液透析同属于尿毒症的替代治疗手段,但各有利弊。
(表格:透析与肾移植的优缺点)
具体到每个患者,两种替代治疗手段都是可以考虑的。但要综合如下一些因素考虑:
年龄,一般而言,年龄较轻的患者做肾移植可能更为合适;
回归社会的需求,回归社会需求较强烈的,做肾移植更为合适;
原发病情况,若原发疾病为糖尿病,由于肾移植后会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对血糖控制不太有利,因此不太主张肾移植;
经济情况,若经济情况不佳,不太主张肾移植。
4、血液透析能够维持多长时间?
这是患者经常提问的问题。目前国内很多好的透析单位,透析维持30年以上的患者已经有很多病例了,透析20年左右的患者更是大有人在。我院目前透析患者中,10年以上的也有几例了。从理论上分析,只要尿毒症的各种并发症处理的比较好,长期透析维持生命,乃至有一个比较好的生活质量是完全可以达到的目标。
2006年,我在南京军区总医院进修期间,季大玺主任曾经有一句话:上帝如果给了你100岁的寿命,我们血液净化医务人员有责任不让你在99岁之前死掉。当然,这需要各位患者能够更好的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进行治疗。
5、我应该透几次合适?
一般来说,规律、充分的血液透析应该至少3次/周,对于部分尿量比较多、一般情况良好、血压控制良好的患者,可2次/周或5次/2周。
6、我应该脱多少水?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干体重”的概念。透析患者的干体重指的是体内没有多余的水分同时又不缺水的体重。干体重不是一成不变的,可随病情变化发生改变。我们临床上更多的情况是过高估计干体重,脱水量往往定的不够。但也有饮食改善之后,干体重升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还按照原来的体重脱水的话,就显得有点过了。可能会出现一些不适症状,如透析后乏力、食欲减退等等。
对于每周三次的患者,每次体重的增长一般是干体重的5-7%,比如,60公斤的患者,体重上涨不能超过3-4kg。如果高于这个数字,说明体重上涨过快,饮水控制不佳,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更为简单的计算是每天不能涨水超过1kg。
7、血液透析后是不是尿量越来越少?
不一定。只要临床情况允许,很多尿量足够的患者(周主任称之为“干巴性尿毒症”),在透析中可以不脱水或者很少量的脱水,这种情况下,尿量一般不会出现减少的情况。但是,如果随着病情的加重,尿量也有可能逐渐减少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开始进行脱水治疗了。
8、我还有尿,为什么还要脱水?
部分患者尿量还比较多,但是合并有其他不适,如不能控制的高血压、睡眠欠佳、呼吸困难甚至咳嗽等等。这都提示虽然有尿,但是尿量不足以把体内多余的水分都排除出去。因此也需要适当脱水。实际上,这种情况就是属于过高估计干体重的情况。
9、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灌流是怎么回事?
在前面,我们提到了,血液透析最主要的清除模式是弥散,而对流是血液滤过的模式。我们通常所说的“血滤”其实指的是“血液透析滤过”,就是把弥散和对流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以更好地清除中大分子的物质。因此比单纯血液透析具有更充分的清除。秦皇岛的医保政策是每个月可以报销一次血液透析滤过治疗的费用,因此,广大患者可以考虑每月做一次血滤。
血液灌流指的是在透析过程中串联一个灌流器。这个灌流器中的成分是树脂成分,其作用是吸附。这与防毒面具中活性炭的作用有些类似。血液通过灌流器时,其中的一些中大分子的毒素可以被吸附掉。
灌流器有饱和问题,因此,一般进行2个小时就不能继续做了,再做也没有过多的好处。早期灌流的应用主要是药物和毒物中毒,但目前我们在临床上也间断的进行血液灌流治疗,其目的是这一治疗对继发性甲旁亢、瘙痒、脑病等等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血液灌流的弊端在于容易过敏及凝血,因此需要必要的抗过敏和抗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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