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胆取石,目前,很多医院吸引患者的手术,对于其正确性,不敢苟同,几十年前废弃的手术,以‘新的微创’形式再次兴起,‘推广该方法的推广可能不符合医疗原则,对一种治疗措施的客观评价需要实践加时间的反复检验,而误导大众的隐忧则已远远超出医疗活动本身的范畴了!’
1、关于治疗理念方面的质疑
明确致病原因、阐明发病机理、认清疾病相关的病理生理变化、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从根本上祛除病因并恢复正常功能状况,是人类应对各种疾病侵害的一般原则,而通过无创手段取得满意结果更是临床治疗的终极目标,但现今条件下,对很多疾病、尤其是外科疾病的治疗尚无法达到如此理想的水平。
就胆囊结石而言,虽然在胆石成因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但胆囊结石形成的真实环节和具体过程,不同形态、不同质地、不同色泽、不同大小的结石是否具有相同的成石条件,遗传倾向、特殊基因功能状况、脂肪代谢各环节的客观影响因素、免疫功能状况、肝功能及胃肠道功能状况、胆囊及胆管结构和功能状况,以及胆胰肠结合部的结构及功能状况对结石形成究竟有何具体影响,或在成石过程中各扮演何种角色均尚未明确阐述。
笔者曾处理一特殊病例,其胆囊中包含三种不同色泽、形状和大小的结石,胆石成因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尽管胆囊结石的成因还有待深入研究,但胆囊结石相关的病理生理改变和实际危害已众所周知。大量临床病理检验结果已反复证实,含有结石的胆囊均存在胆囊壁炎症及黏膜上皮不同程度增生等改变,至少目前还未见含石胆囊完全正常的报道。
胆囊炎与胆囊结石曾被描述为互为因果,但两者的确切关系其实并未明确。不争的事实是,胆囊炎与胆囊结石往往同时存在,胆囊炎会导致胆囊的结构和功能出现改变,而这种改变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是否会单纯因为结石的取除而终止或逆转尚属未知。
此外,胆囊慢性炎症除造成纤维组织增生、胆囊壁增厚萎缩之外,还会导致黏膜上皮出现单纯增生、不典型增生、直至原位癌和浸润癌等系列变化,而这一过程是否会因为单纯取出结石而有所改变亦未被认知。曾有文章提到,部分病例取石后胆囊壁增厚明显好转,但这仅仅提示可能是急性炎症确有消退,并不能从组织病理学层面证明慢性炎症及其后续进展过程已经根本逆转或不再复现。
“保留胆囊的正常功能”是倡导保胆取石的基石,但目前关于胆囊功能的检测和客观评价并无敏感的方法和统一的标准,至于如何评判已有明显炎症改变的胆囊的功能更是见仁见智。笔者不禁要问,那些包含2cm以上较大结石、或数十粒甚至数百粒较小结石的胆囊还有“正常功能”吗?如何认定及由谁来认定其功能状况呢?对接受保胆取石治疗的患者做过多少例、多长时间的胆囊功能监测呢?
综上所述,现阶段针对胆囊炎胆囊结石这一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手段仍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尚缺乏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一百多年前Langenbuch描述的“胆囊不仅含有结石,而且还能生长结石”的事实仍然存在,这一事实并未因现有治疗手段方面的变化而有些许改变。毋需讳言,胆囊切除术绝对不是完美的、不可替代的胆囊结石治疗措施,但却是经历了百余年实践检验、有确切良好疗效的确定性手段。
如何保证手术过程的安全是另外一个范畴的问题,似不宜将其与是否应当选择该术式本身混为一谈。反观“新式微创保胆”方法,仍然是通过手术途径简单“取净”了已经存在的胆囊结石,但对结石形成的诸多环节并未产生可以证实的影响,对胆囊慢性炎症过程和胆囊功能的可能影响亦有待客观论证。
由于保留了形成胆囊结石的靶器官,但并未改变其他相关环境因素,结石复发、胆囊慢性炎症持续存在、并逐步进展从而导致或合并其他严重情况的风险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持续增大,这与良性疾病治疗的基本理念明显相悖。
同样经历了麻醉风险与手术创伤、但问题的靶点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反而为日后年老体弱时出现更严重的临床问题(胆囊炎、胆囊结石的严重合并症已无须赘述)留下隐患,这样的有着“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嫌疑的方法真的能颠覆百余年的临床实践吗?
这种仅将结石这一结果简单移除便宣称就此已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真的比胆囊切除术更合理、更有效吗?不幸的是,现有的保胆文章已经证实,结石复发在相应时间段内确有一定比例,但接受保胆治疗者中是否还有其他严重情况出现尚未见描述,希望今后能够看到相关内容的客观报道。
2、关于技术细节方面的质疑
保胆取石并不是全新的临床治疗技术,早在多年前国内外多家医院就已进行过较大范围的尝试,均因不能达到预期治疗目标而遭到摒弃。现今国内再次兴起“新式微创保胆”方法,仅仅是在腹腔镜的配合下用纤维胆道镜取代以往的无镜或硬镜取石,并在取石器械和取净结石的标准上做出了一些改变。
无论老式还是新式的保胆取石都必须切开胆囊壁,取出结石时还可能需要扩开胆囊壁切口,这本身都是对胆囊结构的机械性损伤,都会启动组织炎症反应和修复的过程、并最终形成疤痕愈合。此外,网篮取石能够保证对胆囊黏膜不造成机械损伤吗?胆囊黏膜受损处及胆囊切开缝合处会有渗液或渗血吗?这些渗出物会成为新的结石核心吗?
取石过程中,胆囊多发结石的细小结石颗粒以及碎石过程中产生的碎屑会进入胆总管进而导致其他问题吗?可见,仅从技术操作层面而言,“新式微创保胆”取石也并非绝对安全,也有可能在胆囊结石的诸多成石环节和胆囊炎症变化的过程中增加新的不利因素,并完全有可能导致继发性胆总管结石及相关的Oddi括约肌机械性损伤等新的病理情况。
在这些基本问题没有得到客观解答之前,将“新式微创保胆”表述为已经具有本质的、***性改变,至少在逻辑上有欠严谨。
3、关于潜在风险方面的质疑
保胆取石客观存在一定的结石复发率已如前述。尽管保胆文章提到结石的10年复发率仅为2%~7%,但并未涉及结石复发的相关因素和针对复发结石者具体采取了何种应对措施。就客观存在的胆囊结石而言,无论是原有的还是复发的结石,其病理生理变化和疾病进展规律是相同或类似的,导致严重合并情况的机会亦无本质区别。
众所周知,胆囊炎胆囊结石与胆囊癌密切相关,而后者恰恰是胆囊炎胆囊结石没有得到及时和妥善处理后经常出现的最严重最致命的合并情况之一。笔者每周都会接诊与胆囊炎胆囊结石相关的新发胆囊癌病例,而很多患者都是没有及时处理胆囊炎胆囊结石或受到不当信息误导而最终导致病情发展如斯。
患者的无助、家人的怨悔、医师的无奈,每每都会交织成巨大的心灵冲击并划出一连串大大的、无形的问号:为什么?为什么不及时、合理地处理原本可以获得满意疗效、相对简单的良性疾病?为什么要等到疾病进展到无法有效治疗的程度才想到要采取确定性的治疗手段?
为什么有些医师对胆囊炎胆囊结石可以导致胆囊癌的风险置若罔闻?这是很多胆囊结石患者都早已了解的常识,难道这些医师确实缺乏相关知识,还是其他因素使然?当然,究竟多少比例不经治疗的胆囊炎胆囊结石患者会最终出现胆囊癌并无准确数据,但对个体而言,一旦出现胆囊癌变就100%是严重问题。
胆囊癌总体疗效欠佳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但缺乏早期诊断的有效方法却是医患双方面临的现实问题。对胆囊炎胆囊结石这类高危人群广泛宣教相关后果、促使医患双方对胆囊炎胆囊结石可能发展成为胆囊癌提高警惕性,可能是现今条件下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理胆囊癌变的有效途径。虽然接受保胆取石治疗者是否存在胆囊癌变的情况尚无文献资料记载,但结石复发者客观存在日后合并胆囊癌变的风险。
保胆取石治疗的更大潜在风险在于,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和家人在接受治疗后彻底放松了对胆囊可能癌变的警惕性,而在病情复发或出现新的进展时原经治医师会做出客观分析和判断吗?会及时与患者沟通建议再次手术切除胆囊吗?目前的保胆实践中对结石或病情复发者采取了何种后续治疗呢?患者或家人有质疑过初次保胆取石的合理性吗?
有多少人愿意接受分次手术来解决原本可以通过一次手术就妥善处理的良性疾病、并甘愿承担可能出现更严重病情的风险呢?保胆实践者认真分析研究过该方法的缺陷和风险吗?笔者以为,保胆取石在合理性方面仍有很多疑问,其可能的潜在风险和危害更应引起重视,必须深入研究探讨才能给出定论。
4、关于循证医学方面的质疑
循证医学逐渐成为评判临床诊疗方法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途径。然而在“新式微创保胆”的相关文献中很难看到随机对照研究的数据和结论,在研的RCT注册登记中也查不到与保胆取石有关的项目。保胆经典文献中有些结论性的论述颇显突兀,如“旧式保胆术后复发率实际上大部为术中残留所致,应为残留率”、“胆囊癌的真正发病率是2/10万;
不能以癌症为借口大开杀戒!为了2例胆囊癌预防发生而杀掉10万例良性胆囊合理吗!”、“胆囊切除术后胆总管结石的发生率增高”等,而引用外科大师的只言片语、用口号式的语言强调自己的观点正确、合理、领先亦出现数次,这显然都不符合循证医学的基本原则。试问,“旧式保胆术后复发率应为残留率”的证据何在?国内有胆囊癌人群标化发病率的准确数据吗?做为标化发病率基数的10万人群都有胆囊疾病而需要切除吗?
哪家医院的哪些医师为了预防胆囊癌变而切除正常胆囊了?胆囊切除术后胆总管结石的发生率增高是哪项研究的结论?胆囊结石的形成真的是突发事件吗?这种学术思考能成为下结论的依据吗?笔者无意大玩文字游戏,只想表明在阐述学术观点时必须要有客观依据作为支撑,否则既不科学又会犯常识性的错误。
其实,在了解保胆取石的核心观点和具体实践之后,笔者认为其注重胆囊结构和功能保护的出发点符合医疗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现今的环境和要求下有其合理的成分。
但在缺乏循证医学证据的前提下,将区区数千例的保胆取石治疗显示出的近期优点,与历经百余年实践、数以千万计的胆囊切除术累积出现的问题进行简单比对,进而作出保胆取石优于胆囊切除术、并可取代胆囊切除成为治疗胆囊结石新标准的结论,显然容易引起质疑和争议。
医疗原则的变更具有导向效应,不仅关乎一大批相关患者的治疗和生存,而且对青年医师的培养和成长亦有实质性影响,广大同道、尤其是各类专家必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慎重对待有关医疗原则的事宜。关于保胆取石的应用,目前可能仍仅适于在较小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以研究为目的的试验性治疗,待取得合适的循证医学证据后再全面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
以目前的方式推广该方法可能不符合医疗原则,毕竟对一种治疗措施的客观评价需要实践加时间的反复检验,而误导大众的隐忧则已远远超出医疗活动本身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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