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触电患者的具体操作主要依据受电击的程度而定。对轻型患者,如一过性地接触低电压、弱电流,仅表现为精神紧张、面色苍白、表情呆滞、心跳及呼吸加速,敏感者有短暂晕厥或昏迷,但很快即可恢复。对此型患者,只要电源已经断开,不必采取特殊的急救措施,休息以后均可恢复,但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并注意局部有无电灼伤,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如患者所受电流强度较大,触电时间较长,症状很重,甚至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则要遵循下面的抢救原则进行处理:
1.确信患者已脱离电源,防止自己触电;如有可能立即切断接触的电源,但切记不可用手去拉开触电的人离开漏电的电器或开关,因为这样会使电流经触电的人体流到抢救者的人体中,发生继发性触电。可采用绝缘棒及其他非金属物用力使触电者与电源分开,最好能将电闸开关拉下。
2.心跳呼吸停止者立即进行现场心肺脑复苏术,进行畅通呼吸道、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在抢救的同时组织病员的转运工作,争取尽快到达医院行气管插管,高浓度正压给氧,尽早使用胸外直流电除颤。盐酸肾上腺素应作为心搏骤停后心肺复苏的首选药,如触电后心搏存在,禁用肾上腺素,在现场缺乏电除颤及药物除颤条件时慎用此药。在早期心肺复苏后,可能再发生或持续心律失常,应予监护。
3.心肺复苏成功后应进一步明确触电性质、电流强度、电压大小、电流出入途径,接触时间、有无从高处坠落等复合伤,并做相应处理,保护好创面,避免污染。
4.对轻型触电,神志清楚,仅感觉心慌乏力、四肢麻木者,应就地休息,严密观察1~2小时,并对症处理,最好在心电监护下观察1~2天。
5.强直性肌痉挛会引起长骨骨折,损伤脊柱,搬运病人时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加重创伤。
6.从外部烧伤无法确认内部组织损伤程度及严重性,即使病人电击后迅速清醒,也应送医院。
医院内在进行生命支持时需考虑到电休克、烧伤休克、创伤休克同时存在。监护病人全身状态、末梢循环、心率、中心静脉压、尿色及尿比重、红细胞压积、血气分析、每小时尿量,以调整补液性质及速度。电烧伤时常为深部组织严重破坏,补液量较同等面积烧伤者要多。严重烧伤者应输血,但合并心脑严重损伤者要防止发生心衰及脑水肿。一旦发现血红蛋白尿,应利尿并碱化尿液保护肾功能,必要时透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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