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生育功能只适用于子宫内膜样腺癌,子宫内膜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癌肉瘤则不能保留生育功能。具体来说,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才能保留生育功能,且治疗过程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分段诊刮标本经病理专家核实,病理类型为子宫内膜样腺癌,为高分化;
(2)磁共振(MRI)检查(首选)或经阴道超声检查发现病灶局限于子宫内膜;
(3)影像学检查未发现可疑的转移病灶;
(4)无药物治疗或妊娠的禁忌证;
(5)经充分咨询了解保留生育功能并非子宫内膜癌的标准治疗方式。患者在治疗前需咨询生育专家;
(6)对合适的患者进行遗传咨询或基因检测;
(7)可选择甲地孕酮、醋酸甲羟孕酮和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
(8)治疗期间每3~6个月分段诊刮或取子宫内膜活检,若子宫内膜癌持续存在6~9个月,则行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手术分期;若6个月后病变完全缓解,鼓励患者受孕,孕前持续每3~6个月进行内膜取样检查,若患者暂无生育计划,予孕激素维持治疗及定期监测;
(9)完成生育后或内膜取样发现疾病进展,即行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手术分期。
(10)每位患者治疗前应对治疗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治疗效果应有充分了解,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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