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症的诊断主要依据病史、精神症状检查,及结合病程进展的规律综合考虑。诊断采用的方法和标准与一般的抑郁症相同。
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关于抑郁症的诊断主要依据4各方面:症状、严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标准。无论哪个类型的抑郁,首先必须符合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如下: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1、症状标准
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四项:
①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②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④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⑥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自杀、自伤行为;
⑦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⑧食欲减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⑨性欲减退。
2、严重度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二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二周。
4、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轻性抑郁症 发作符合上述标准,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
另外,美国分类法系统(DSM-Ⅳ) 要求,起病时间为产后4周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