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治疗总是实践先于理论,然后再研究其机制。1935匈牙利神经精神病学家Von Meduna年认为精神分裂症与癫痛是两种相互拮抗的疾病(后来证明是不正确的),因而创用卡地阿唑药物的痉挛疗法(Fink 1984)。1938年Creletti与Bini在此基础上发明电休克疗法,因操作简便,易于掌握,副作用较少,故迅速代替了药物痉挛疗法,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也是先用药物痉挛疗法,后应用电休充治疗的。电抽搐治疗(Electric convulsive therapy ,ECT)又称电休克治疗 (electric shock therapy ,EST)。就是在安全范围内使一定量的电流通过大脑,引起意识丧失,皮层广泛性脑电发放和全身性痉挛发作,以达到控制精神症状的一种治疗方法。
一、适应证
1、严重的抑郁状态,有强烈自伤、自杀企图及行为者,以及明显自责自罪者;
2、严重的兴奋状态,极度兴奋、躁动、冲动、伤人者;
3、拒食、违拗和紧张性木僵者;
4、精神药物治疗无效或对药物治疗不能耐受者。
二、禁忌证
1、脑器质性疾病:颅内占位性病变、脑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炎症、癫痫发作者和外伤。其中脑肿瘤或脑动脉瘤尤应注意,因为当抽搐发作时,颅内压会突然增加,易引起脑出血、脑组织损伤或脑疝;。
2、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梗死、高血压、心律失常、主动脉瘤及心功能不全者;
3、有青光眼或视网膜脱落潜在危险的疾病。
4、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的肝、肾疾病。
5、严重内分泌疾病,合并明显的营养不良,或合并水和电质解紊乱者。
6、出血或不稳定的动脉瘤畸形;
7、骨与关节疾病,尤其新近发生者,显著的脊柱侧弯或曾有压缩性骨折史者,各种关节炎及关节运动障碍。
8、急性的全身感染、发热。
9、老年人、儿童及孕妇。
10、肌肉发达健壮者。
三、治疗前准备
1、获取知情同意,为了充分表达的风险和利益,同意书应包括下列资料:⑴是谁推荐使用ECT治疗,出于什么原因。⑵对可用病人的其他替代性治疗进行描述。⑶对ECT的治疗程序进行描述,包括治疗的次数和何时进行治疗以及治疗的场所进行描述。⑷和病人讨论不同类型的刺激性电极的放置方法的优缺点,解释给病人选者某一种治疗方式的理由。⑸一个疗程所可以进行的最大的治疗次数已经全部完成后,如果仍需要继续治疗,要向患者表明,需要重新对该治疗进行知情同意。⑹要表明ECT的治疗并不能保证肯定有效。⑺要表明在ECT治疗后,患者有复发的风险,同时指明患者ECT治疗后所应进行的其他的一些治疗。⑻标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极罕见,罕见,不常见,或常见)和主要风险的严重程度,包括致命性,心血管的不良反应,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包括短暂和长期的感知方面的影响),和其它一些常见的小的负作用。⑼在ECT的知情同意中,也要包含如下的知情同意,如果病人出现了需要临床急救的指征,医院有采取恰当的急救措施的权利。⑽患者在ECT前评估期间,ECT治疗中,和疾病的恢复期有哪些行为的限制做出描述。⑾果患者对被推荐的治疗方案有疑问,要提供一个任何时候都可以来回答这样问题的人选,同时要指明这个人的名字和联系的方式。⑿表明ECT的知情同意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退出。
2、详细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如血常规、血生化、心电图、脑电图、胸部和脊柱摄片。
3、治疗前8小时不用抗癫痫及抗焦虑的药,以免发作不理想;治疗期间应用的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或锂盐,应采用较低剂量。
4、治疗室的准备:安静、避免喧闹,宽敞明亮(光线不宜过强),室温保持18―26℃;准备好急救药品和抢救用具;电休克治疗用具:电源、电疗机、导电胶、小沙枕、干毛巾、治疗台、牙垫、硬板床、包以纱布的压舌板。
5、治疗前禁食8小时,禁水4小时,排空大小便。
6、治疗前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并记入治疗单;治疗前测体温、脉搏、血压。如体温在37.5℃以上,脉搏120次/分以上或低于50次/分,血压超过150/100mmHg或低于90/50mmHg,应禁用。
7、临做治疗前排空大、小便,取下活动义齿、发卡、解开领扣及腰带。
8、治疗前用药:通常于治疗前15~30分钟皮下注射阿托品0.5~1.0mg,防止迷走神经过度兴奋,减少分泌物。如第一次治疗呼吸恢复不好,可以在以后每次治疗前15~30分钟皮下注射洛贝林3.0~6.0mg;
四、疗程
一般定为6~12次。第1周及第2周隔日1次,即每周3次,第3周及第4周每隔3日作1次,即每周作2次,第5、6周作1次。根据病情可酌情增减。一般躁狂状态6次左右即可;幻觉妄想状态多需要8~12次;抑郁状态介于两者之间。
五、ECT并发症及处理
1、常见症状 头疼、恶心、呕吐、焦虑、可逆性的记忆减退、全身肌肉酸痛等,不必特殊处理,重则对症处理。记忆减退多在停止治疗后数周内恢复。
2、呼吸暂停延长 一般有抽搐电痉挛治疗在抽搐停止后10―30秒钟内呼吸自行恢复,无抽搐电痉挛治疗5分钟内呼吸自行恢复。如未及时恢复,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输氧。引起延长的原因可能为中枢性抑制、呼吸道堵塞、舌后倒或使用镇静剂过多。
3、骨折和脱位 有抽搐电痉挛治疗由于肌肉突然剧烈收缩可引起骨折与脱位。脱位以下颌为多,骨折以第4―8胸椎压缩骨折最为多见。
4、年龄大、治疗期间应用具有抗胆碱能作用药物的患者,较易出现意识障碍(程度较轻,昼轻夜重,持续的定向障碍,可有视幻觉)和认知功能受损(思维及反应迟钝、记忆和理解力下降)。此时,应停用电抽搐治疗。
5、窒息是ECT严重并发症之一,心脏并发症罕见。死亡极为罕见,多与潜在躯体疾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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