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显示生育会影响乳腺癌患者的预后,但在选择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时必须充分考虑患者疾病复发和转移的风险和治疗对后代的影响。
目前国内外多倾向于:
1、乳腺原位癌即没有局部侵润和远处转移患者在结束手术和放疗后可以考虑生育。
2、淋巴结阴性的乳腺侵润性癌患者在手术2-3年后可以考虑生育,因为此前时间是术后复发和转移高峰时间段。
3、淋巴结阳性的乳腺亲润性癌患者在手术5年后可以考虑生育。
4、需要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在受孕前三个月需停止内分泌治疗,直至生育后停止哺乳结束,再继续内分泌治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