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分类:
I类:证实有效,专家意见一致;必须的!
IIa类:证据相左,但倾向于有效,专家意见不大一致;接受为好;
IIb类:证据相左,但或许有效,较少共识;或可一试;
III类:证实无效,专家意见一致;省银子,免招副作用;
治疗或检查的推荐等级:
A级:基于较充分和有力的证据推荐;
B级:基于不充分且/或不够有力的证据推荐;
C级:虽然无充分有力之证据,但做为业内共识推荐;
一、关于一般无法干预的危险因素的建议
了解家族患病历史有助于了解个人发生脑卒中的风险是否增高(IIa类;A级);
对从未发生过脑卒中的个人,不推荐以预防脑卒中为目的进行遗传学筛查(III类;C级);
具有少见的遗传性脑卒中病因的患者,推荐接受遗传咨询(IIb类;C级);
虽然治疗某些易患脑卒中的遗传性疾病(如Fabry病的酶替代疗法)可能合理,但还未证实这些治疗可以减少脑卒中发病,是否有效尚属未知(IIb类;C级);
现阶段服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前,不推荐通过基因筛查来评估药物性肌病风险(III类;C级);
家族中仅有1名一级亲属患有蛛网膜下腔出血或颅内动脉瘤时,不推荐对其他成员使用非创伤性方法筛查未破裂的颅内动脉瘤(III类;C级);
家中两名以上一级亲属患有蛛网膜下腔出血或颅内动脉瘤时,采用非创伤性方法进行颅内动脉瘤的筛查可能是合理的(IIb类;C级);
伴发动脉瘤的孟德尔遗传变异(注:遗传物质DNA分子上单一位点的异常突变)携带者,不推荐全体筛查颅内动脉瘤(III类;C级);
常染色体显性多囊肾病患者,或一级亲属中1人以上患有常染色体显性多囊肾病,且患有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或者颅内动脉瘤的患者,可以采用非创伤性检查方法筛查未破裂的颅内动脉瘤(IIb类;C级);
颈部纤维肌发育不良患者可以考虑接受非创伤性未破裂颅内动脉瘤的筛查(IIb类;C级);
现阶段不推荐以药物遗传学检查结果作为维生素K拮抗剂(注:如华法林片)处方剂量的基础依据(III类;C级)。
二、证据充分且可干预的危险因素的建议
(一)高血压
根据JNC7(美国高血压全国委员会报告7,见下表)建议,推荐定期检测血压,并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药物治疗控制血压(I类;A级);
收缩期血压(俗称高压)应控制在140mmHg以下,舒张期血压(俗称低压)应在90mmHg以下,以降低脑卒中和心血管疾病风险(I类;A级)。高血压患者伴有糖尿病或肾脏疾病时,降压目标为130/80mmHg以下(I类;A级)。
正常血压:收缩压<120,而且舒张压<80,不必服降压药;
高血压前期:收缩压120-139,或舒张压80-89;如无高危状态*不必治疗,如存在高危状态,则需要服药;
1、期高血压:收缩压140-159,或舒张压90-99;无高危状态时,一般可服用噻嗪类利尿剂,其它可考虑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ARB),β受体阻断剂(BB),钙离子通道阻断剂(CCB),或联合用药;存在高危状态者,应服用高危状态治疗药物,并按需选用利尿剂,ACEI,ARB,BB,CCB等降压药物;
2、期高血压:收缩压≥160,或舒张压≥100;无高危状态者,一般可用2种降压药联合治疗(常用噻嗪类利尿剂,联合ACEI、ARB、BB或CCB);存在高危状态者,应治疗高危状态,并按需选用利尿剂,ACEI,ARB,BB,或CCB。
说明:
高危状态:包括①充血性心力衰竭;②心肌梗死;③糖尿病;④慢性肾功能不全;及⑤既往脑卒中;
生活方式调整:①超重者应减低体重;②限制饮酒量;③增加有氧运动量(每天30-45分钟);④减少食盐摄入(每天<2.34克);⑤维持充分的钾盐摄入(每天>120 mmol);⑥戒烟;以及⑦健康饮食(多食水果和蔬菜,低脂奶制品;减少饱和脂肪及总脂肪);
对于存在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开始联合使用降压药时应谨慎。
(二)吸烟
吸烟者发生脑卒中风险约为不吸烟者的2倍;
根据流行病学研究所获得的一致和压倒性的证据,吸烟与缺血性脑卒中和蛛网膜下腔出血之间关系密切,建议未吸烟者避免吸烟,吸烟者戒烟(I类/B级);
虽然避免吸烟环境(“二手烟”)能否降低脑卒中发病还缺少证据,但根据流行病学研究,吸“二手烟”可增加脑卒中风险,而回避“二手烟”可以降低其它心血管疾病风险。因此,避免吸“二手烟”是合理的(IIa类/C级);
作为戒烟总体策略的一部分,综合使用包括咨询、尼古丁替代疗法、以及口服戒烟药在内的多种技术可能有益。诊疗过程中,应了解和应对每一名患者的吸烟状况(I类/B级)。
(三)糖尿病
无论I型或2型糖尿病,都应按照JNC7指南内容(附表1),把控制血压作为全面降低心血管风险计划的一部分(I类/A级);
对于成年糖尿病患者,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ARB)治疗高血压是有益的(I类/A级);
对于成年糖尿病患者,尤其是同时存在其它危险因素者,推荐使用他汀类降脂药以降低首发脑卒中的风险(I类/A级);
对于糖尿病患者,可以考虑单独使用(注:不同时使用他汀类降脂药)贝特类(fibrate)降脂药以降低脑卒中风险(IIb类/B级);
对于服用他汀类降脂药的糖尿病患者,加用贝特类降脂药并不能进一步降低脑卒中风险(III类/B级);
对于糖尿病患者,阿斯匹林降低脑卒中风险的效果还没经过统计学证实;然而,对于存在高度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使用该药可能是合理的(参考阿斯匹林有关章节)(IIb类/B级)。
(四)血脂异常
对于冠心病患者,或存在糖尿病等心血管病高风险者,推荐在生活方式调整的基础之上,服用他汀类降脂药,使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达到NCEP(注:全国胆固醇教育项目)指南所建议的标准(I类/A级);
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可以考虑用贝特类、吉非罗齐等药物,但其缺血性脑卒中预防效果尚未证实(IIb类/C级);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偏低,或脂蛋白(a)[Lp(a)]增高者可以考虑使用烟酸,但其预防缺血性脑卒中的效果尚未得到证实(IIb类/C级);
对于服用他汀类降脂药未能达到降脂目标,或不能耐受该类药物者,可以考虑使用其它降脂药物,如贝特类、吉非罗齐、胆汁酸螯合剂、烟酸、以及依折麦布等,但这些药物降低脑卒中风险的效果尚未得到证实(IIb类/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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