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as(1977)分类方法,分别将十二指肠、胰腺损伤程度分为四级:
一、十二指肠损伤:
I级:十二指肠挫伤,十二指肠壁血肿或浆膜撕裂,无穿孔,无胰腺损伤。
Ⅱ级:十二指肠破裂或穿孔,无胰腺损伤。
Ⅲ级:任何类型的十二指肠损伤同时伴有范围较小的胰腺损伤,例如胰挫伤、血肿或边缘裂伤,但均未伤及胰腺的导管。
Ⅳ级:十二指肠损伤合并有严重的胰腺损伤,例如胰腺横断伤、广泛性挫伤或为胰头部多发性裂伤与出血(严重复合伤)。
二、胰腺损伤:
I级:胰腺挫伤、或者边缘裂伤,未伤及胰腺的导管。
Ⅱ级:位于门静脉左侧的胰体或胰尾严重裂伤、贯通伤或者横断伤和可能有胰腺导管的损伤,无十二指肠损伤。
Ⅲ级:胰腺头部的横断伤、巨大裂伤,或胰导管断裂、膨胀性血肿或者碎裂伤,但无十二指肠损伤。
Ⅳ级:胰腺头部巨大裂伤、横断伤或碾碎伤并伴有十二指肠破裂(严重复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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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标准:
1级:血肿 限于一段 撕裂 无穿孔的肠壁部分撕裂
2级:血肿 大于一段 撕裂 全层, <1/2周径
3级:撕裂 全层,1/2-3/4周径(第二段) >1/2周径(第1,3,4段)
4级:撕裂 第二段 >3/4周径 累及壶腹段
5级:撕裂 十二指肠胰头毁损 血管 十二指肠完全失血供
注:多处伤分级增加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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