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创伤指下列解剖结构的任何一部分或全部结构的损伤:骨结构,软组织,神经结构。脊柱的力学不稳定,以及神经结构的急性或潜在损伤,是脊柱创伤中脊柱外科医师所重视的两个基本问题。脊柱受到创伤后,因所受外力机制不同,可发生各种类型的损伤。总体而言可分为:稳定性损伤和不稳定性损伤。一般的椎体轻度压缩骨新、横突骨折等为稳定性损伤。但当脊柱的连接结构破坏、使脊柱原有的稳定性受到破坏时,甚至造成神经组织的压迫,通常我们把这类损伤归为不稳定性损伤。而此种类型的损伤一般须通过手术来治疗。
手术目的:
一、复位和减压。即骨折和脱位给予复位,恢复脊柱的正常外形,去处压迫脊髓和神经根的碎骨块,给脊髓和神经根创造一个赖以恢复的环境。
二、稳定。由于脊柱失去稳定性,即使复位后仍有可能继发移位造成神经结构的损害,所以要应用内固定材料(钢板、螺钉等)将受伤部位固定在正常的位置。
三、融合。光靠内固定材料尚不足以达到脊柱的永久的稳定,所以常要植入自己的或异体或人工骨,让损伤部位与正常部位愈合为一体,以获得永久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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