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梅毒,通过何种方式传播?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染病,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导致胎儿先天梅毒。
梅毒血清学实验结果怎么解释?
1、RPR+,TPPA-:RPR假阳性,不考虑梅毒感染;
2、RPR+,TPPA+:现症梅毒,部分为晚期梅毒;
3、RPR-,TPPA+:极早期梅毒,或以往感染过梅毒,或早期梅毒治疗后,或部分晚期梅毒;
4、RPR-,TPPA-:基本排除梅毒感染,也有可能是极早期梅毒(刚刚接触了梅毒螺旋体,机体尚来不及产生抗体),或极晚期梅毒,或HIV/AIDS患者合并梅毒感染。
梅毒对胎儿有何影响?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流产、死产、早产、严重畸形或胎儿先天性梅毒。妊娠任何阶段,梅毒螺旋体均可通过胎盘传染;孕妇的梅毒血清滴度越高,死胎或死产发生率越高。病期超过2年,未经治疗者,虽然已无性传播能力,但是仍可以传染给胎儿,只是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先天梅毒儿即使幸存,病情也较重。
先天梅毒早期表现为皮肤大疱、皮疹、鼻炎及鼻塞、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晚期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状齿、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及致残率均明显增高。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在通过产道时,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属于后天获得性产道传染,初生儿常在头部或肩部擦伤处发生硬下疳。早期梅毒的母亲发生流产、死产、胎儿先天性梅毒或新生儿死亡率高于晚期梅毒的母亲。
因此,孕妇患梅毒对胎儿危害很大,必须高度重视。
梅毒患者可以怀孕吗?
梅毒患者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不会危害胎儿,是完全可以怀孕的。但是,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者,安全起见,应再接受驱梅治疗。
如何进行孕期梅毒筛查及治疗?
所有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均应做梅毒血清学筛查。由于性观念改变,我国沿海地区梅毒发生率上升,对于梅毒高发地区或高危孕妇,妊娠晚期和分娩时建议再次筛查。
治疗的原则如下:
1、规则而足量的治疗――不规则治疗可增多复发及促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
2、治疗后随访足够时间;
3、及时治疗,及早治疗。
若确诊为梅毒,则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驱梅治疗;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驱梅治疗,对妊娠3个月以后发现的梅毒,争取完成2个疗程驱梅治疗,中间间隔2周。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被感染,如果错过,妊娠中晚期进行补救治疗,也可使已经感染的胎儿在出生前治愈。驱梅治疗首选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或苄星青霉素,青霉素过敏者应首选脱敏和脱敏后青霉素治疗。红霉素和阿奇霉素疗效差,不推荐应用。
孕妇治疗后需每月随访1次。
梅毒患者妊娠时,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
需要提醒一点:所有梅毒感染孕妇的性伴侣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及梅毒治疗。
孕期驱梅治疗需要住院吗?
梅毒孕妇驱梅治疗时有半数孕妇有以下表现:发热、乏力、头痛、寒战、心动过速、轻度低血压及原有损害暂时性加重。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等。还可出现宫缩、胎动减少和暂时性晚期胎心率减速,严重者甚至可危及生命,故应住院治疗观察,一般只需要住院1-2天,多数病人当天就可以出院。
新生儿如何治疗?可否哺乳?
对已出生的先天梅毒儿,应及早行青霉素治疗。
梅毒螺旋体是可以通过乳汁传染给孩子的,只有分娩前检查RPR阴性,而且TPPA的滴度逐渐下降的患者,产后才可以哺乳。
产后如何随访?
产后应随访2-3年,第1年每3个月随访一次,以后每半年随访1次,需要抽血检查及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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