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疫抑制剂的使用应以肾活检为指导,治疗目标是使肾损害达完全缓解(尿蛋白<0.5 g/d,肾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
(2)羟氯喹适于所有狼疮肾炎患者。
(3) III-IV(A)或(A/C) (±V) 狼疮肾炎(国际肾脏病理学会2003年分类标准)患者的初始治疗方案为霉酚酸酯或低剂量静脉用环磷酰胺联合激素治疗,因有更好的疗效/毒性比。
(4)对于有预后不良的临床和组织学特征患者,环磷酰胺使用剂量可较高,而硫唑嘌呤可用于病情较轻的患者。
(5)对于单纯V型狼疮肾炎伴肾病性蛋白尿,初始治疗为霉酚酸酯与口服激素联合。
(6)对于初始治疗得到改善的患者,继续用霉酚酸酯或硫唑嘌呤免疫抑制治疗至少3年,以霉酚酸酯作为初始治疗者应继续用霉酚酸酯,而对于霉酚酸酯或环磷酰胺治疗失败者,换为其他药物或利妥昔单抗。
(7)对于想怀孕的患者,应改为其他合适的药物,但治疗强度不变。
(8)尚无证据显示,儿童和成人的狼疮肾炎治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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