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一种侵犯人体多系统、多脏器的性传播疾病。其流行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对外交流及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梅毒的发病人数和发病率也不断增加。在1990-1996年对全国38个大中城市作梅毒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梅毒发病率逐年上升,1990年为0.75/10万,1996年达7.14/10万;我国梅毒高发区是新疆和东南沿海城市,少数城市如厦门高达128.8/10万。2004年广东省梅毒的新发病人数高达万人以上,近2年梅毒新发病数分别递增40.71%和11..83%。实际数字估计是其5-10倍,名列我国传染病发病率的第五位,广州市性病监测资料自1984年登记以来,年发病率一直持续上升,明显高于同期其它性病的增长率。1991-1994年为缓慢增长期,三年内梅毒发病率上升为4.4倍;1995-1997年为快速增长期,四年内梅毒发病率上升54.5倍;1998-2000年为稳定增长期,尽管发病率较以前有所增长,但在三年内处于稳定略降的状态。在各期梅毒增长方面,二期梅毒的增加明显高于一期梅毒的增长幅度,隐性梅毒近十年来也呈高速增长,其增长速度也明显高于一期梅毒。2004年广州市各类型梅毒流行调查显示,隐性梅毒占37.27%,其次为二期梅毒占32.24%,一期梅毒排第三位,占26.23% 。
在传统的性病中,梅毒的危害最大。在目前的性传播疾病中,其危害仅次于艾滋病。梅毒除侵犯生殖器官和皮肤粘膜外,尚可侵犯骨关节、眼、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严重的可致命或致残;它还可以通过胎盘垂直传播感染胎儿,造成死产、早产或新生先天性梅毒。由于梅毒的传播方式和易感因素与艾滋病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梅毒的流行往往伴随着艾滋病的蔓延。因此,梅毒的防治是我国控制的一个重点。评价梅毒治疗的疗效,血清反应素试验(RPR)转阴是极其关键的指标。传统的观念认为,梅毒患者经过数疗程的正规驱梅治疗后,通过药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梅毒患者外周血RPR在两年内基本消失,但临床所见有相当部分梅毒即使经过数疗程常规驱梅治疗,RPR仍然续阳性,久久不能转阴。早期梅毒治疗后,按规定时间随访如血清仍不转阴,或超过2年血清不转阴者称为血清固定( sero-resistance)。对于这个现象的产生原因,有学者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初步认为血清固定反应可能与以下原因关:(1)抗梅毒药物剂量不足或不规则及药物种类选择;(2)梅毒的病期、类型以及开始治疗的时间早晚;(3)曾有过复发或再感染,体内仍有潜在的病灶存在等;(4)免疫功能受到抑制。大部分学者在血清固定与机体免疫功能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认为血清固定的发生与患者机体的细胞免疫功能相关,但这也不是唯一的相关因素。
发生血清固定的患者存在明显精神紧张及焦虑等心理负担,并且临床中有梅毒再发的可能。患者经常会向临床医生询问:我能不能结婚生育?我需要不需要治疗?我的疾病预后如何?到目前为止,尚未一个明确或明了的回答。通过临床观察及文献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对临床中客观存在的血清固定的问题“需要不需要解决,该如何解决”没有答案及相关的研究,这是一个盲区。国内外对梅毒血清固定对策方面的研究较少,有作者认为病人体内残存螺旋体的可能性较大,造成梅毒复发,血清固定的病人35%出现梅毒复发。有学者认为应该对梅毒血清固定给予抗生素重复治疗或加强治疗,其理由担心梅毒未愈使患者向晚期阶段发展。有学者反对重复抗生素或加强抗生素治疗,其理由是由于给予治疗后收效甚微,难以奏效,对医疗资料的浪费并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中医学认为,梅毒初起是感受淫秽邪毒,蕴热化火,毒气内伤脏,外攻肌肤而成;久则瘀热毒结,伤津耗气,病程缠绵不已。如《外科证治全书?前阴证治》载:“下疳证,属肝、肾、督三经之病。……内者,不外乎由欲火猖动,不能发泄致败精湿热留滞为患;外者,由娼妇阴器瘀浊未净,辄与交媾,致淫精邪毒感触精宫;……,久则瘀热毒结,伤津耗气,最不易愈。”又有云“久病必虚”、“久病入络”之说。清代名医博青在《杨梅疮论》中指出:“今遍身疮已发出,明显大虚之证,而毒探中入内,不补虚以泻毒焉能奏效”。已有报告运用中医辨证治疗梅毒血清抵抗,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我们认为梅毒血清固定的出现是“正虚邪恋”之结果,“正虚”为脾肾气虚,“邪恋”为余毒不清,耗气伤阴。临床上也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初步有了一定效果。
一般来说,对于已确诊为梅毒的患者,经过正规驱梅治疗,在2年后RPR仍不转阴,也排除了神经梅毒,此类大多数属于梅毒血清固定,对于梅毒血清固定是否需要治疗,预后如何,都是未知的。目前本人正从事这类疾病的相关研究,若有病友需要相关咨询或帮助,可在我出诊时间来应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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