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周以内是安全期:
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没有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胎儿造成影响,可继续妊娠。
孕5―8周为高敏期:
这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不安全用药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
孕8周到4-5个月为中敏期:
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致畸形程度也难以预测。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脐血、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视病情轻重及预后,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子宫内治疗。
孕5个以上为低敏期:
此时胎儿各脏器已经基本发育完全,用药后不易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可引起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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