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谈到的防范病情复发问题,只是针对于当时患者的情况而谈的。对于更多的心理疾病患者,防范病情复发的问题,还有几点要注意的。
对于心理疾病是否能治愈的问题,存在一些误区。一般人理解的疾病治愈,是一种绝对痊愈,即经过一定疗程后,终生不再患同一种疾病。这种治愈其实是很少的,包括能手术治疗的外科疾病也不多,急性阑尾炎是其中之一,手术治愈后因为没有了阑尾就不再会出现此病了。其他很多内外科疾病其实都不能保证终生不再患病。心理疾病也一样,终生不再患病的可能性很小,也很少这方面的研究数据。医学上说的治愈,通常是临床痊愈,指症状完全缓解,持续一定时间无复发,有时也加上功能恢复到何种程度才认定为痊愈。心理疾病的痊愈之说也指临床痊愈:症状完全缓解,自知力恢复正常。所以,从这种标准来看,能达到临床痊愈的心理疾病还是挺多的,且每种心理疾病的患者能达到痊愈标准的比率也挺大的。临床痊愈与患者期望的疾病治愈这种差距,却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医生必须尽其所能使患者越来越接近他自己的目标,病家也应理解医学的局限性,不应过分执着于绝对的痊愈。但是,心理疾病临床痊愈后,如果没有持续足够长时间的规范的维持治疗,复发的机率确实也挺大的。所以,如何维持治疗就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维持治疗宜以药物足量、副作用尽可能少、服药尽可能便利、经济能够维持、时间足够长为原则。心理疾病药物的维持剂量已经趋向于治疗剂量,因为较多的研究发现,治疗剂量为维持剂量的患者复发的机率小于既往教科书指导的半量或三分之一治疗量为维持剂量的患者;维持剂量达到治疗剂量,必然导致副作用发生率高、服药不方便、药费长期维持高位的问题,从而产生治疗依从性下降,患者因此自主停止维持治疗。所以,医生就只能在这些矛盾中做出选择,与患者协商,取最适合患者接受的条件来选择维持方案了。因此,上回谈到必须相信医生,选择最佳维持治疗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维持时间多长才称为足够长呢?其实这个问题虽然教科书有指导维持治疗的时间,但因为患者的情况不一样,维持时间也应不同,个体化考虑维持时间我认为更重要,能长勿短。从我个人随访的一些个案中发现,只要维持治疗的药量解决好了副作用、服药便利性、维持治疗费用等问题,就一直维持5至10年,且不要随意改变治疗方案,如能达到一边服药,一边学习或工作,不影响其社会功能,就算成功的。
最后一点,正确对待服药维持与痊愈的矛盾。一般人会认为,痊愈了就不用服药、在服药就证明没有痊愈。我们不必在这个问题上过分纠结,反而可以现实一点,或者功利一点。只要自己社会功能同病前或接近于病前、经济上也能承受、身体上也无不适,就不必纠缠是否该停药的问题,服药能让自己保持正常的生活,又何苦不断地尝试停药的复发风险。其实临床有太多这种喜欢尝试停药的案例了。
在这里再次呼吁,坚持规范的维持治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防范病情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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