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癣是皮肤科常见病和多发病,不规范的诊断与治疗常导致足癣治愈率低、复发率高。为规范足癣的诊治,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分会真菌学组的专家在循证医学基础上达成共识,以满足广大皮肤科医师的需求。共识内容如下:
1、足癣的致病菌为皮肤癣菌。
2、足癣的诊断应依据临床表现,结合真菌培养和真菌镜检。
3、足癣治疗的目标是清除致病菌,快速解除症状,防止复发。局部治疗、系统治疗或联合治疗均可用于足癣治疗。
4、局部治疗适用于初发或病灶局限的足癣患者。可以选择丙烯胺类或唑类以及其他种类的外用抗真菌药物,需足疗程用药。
5、系统治疗适用于局部治疗效果欠佳、反复发作、鳞屑角化型、受累面积较大者,或伴有某些系统疾病(如糖尿病、艾滋病等)及不愿接受局部治疗者。
6、局部和系统联合治疗方案(一种外用加一种口服抗真菌药),在缩短疗程、减少费用、提高依从性和疗效、降低复发率等方面有优势;尤其适用于反复发作、依从性差者。
7、在局部和系统联合治疗方案中,口服药物推荐使用特比萘芬(兰美抒),疗程为1~2周;外用药物可选择丙烯胺类、唑类或其他种类抗真菌药。
即“1+1”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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