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肢端肥大症诊治现状
近30年来,我国在肢端肥大症的诊断和治疗上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就诊率低,就诊不及时:我国的就诊率很低,医生和患者对该病缺乏足够认识。一些患肢端肥大症的患者直到慢性并发症晚期(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才意识到需要就诊,医生常不能早期发现和诊断该病。
2、各级医院的诊断、治疗、随访监测水平参差不齐:主要表现为反映病情活动性的主要生化指标生长激素及IGF-1的测定不普及(大城市才有),测定方法不统一。
3、治愈标准不统一:我国肢端肥大症达到治愈标准的生长激素(GH)水平不统一:有些地区以葡萄糖负荷后血浆GH <10ug/L或<5ug/L为标准;也有地区以术后基础血浆GH <5ug/L、葡萄糖负荷后血浆GH <2ug/L作为治愈标准。
4、未形成广泛的多学科干预体系、缺乏诊疗规范: 肢端肥大症的治疗需要内分泌科、神经外科及放疗科等多科协作。
5、随访率低: 由于医生对疾病认识不够,不重视治疗后随访,其次患者就诊不方便,因此一部分患者并没有完全达到治愈标准。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早期就诊率,规范化治疗:即提高医生和全社会对疾病的全面认识;并在省市建立包括神经外科、内分泌科、放疗科等相关科室在内的诊断治疗中心;建立诊断、治疗的临床规范;制定诊断治疗指南;完善患者随访跟踪系统,最好是在患者当地建立随访跟踪系统。
(二)诊断进展
1、肢端肥大症的生化诊断指标GH和IGF-1水平测定,OGTT GH抑制试验是肢端肥大症诊断和判断病情活动性的依据;而血清IGF-1水平是肢端肥大症诊断和判断病情活动性的最敏感、最可信指标。
2、肢端肥大症的生化诊断标准:GH:OGTT试验中,GH谷值>1ug/L;IGF-1:高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人水平的2个标准差
(三)治疗进展
1、肢端肥大症治疗目标:
1)将GH水平控制到随机GH水平<2、5ug/L,口服葡萄糖负荷后GH水平<1ug/L;
2)使IGF-Ⅰ水平下降至与年龄和性别匹配的正常范围;
3)消除或者缩小肿瘤并防止其复发;
4)消除或减轻并发症表现,特别是心脑血管、肺和代谢方面的紊乱;
5)垂体功能的保留以及重建内分泌平衡。
2、治疗方式
(1)手术仍是肢端肥大症治疗的首选途径:
在获得对疾病的控制方面,外科手术的作用在于切除肿瘤,明显和迅速的缩小肿瘤体积,所以手术切除垂体生长激素腺瘤是治疗肢端肥大症的首选治疗方法。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显微手术精确度的不断提高,垂体腺瘤的治疗已成为颅内肿瘤中最趋完善的领域。
手术治疗的优势是快速降低GH水平,缩小或完全切除肿瘤。据国外最新的研究表明:经蝶手术切除垂体腺瘤对肢端肥大症患者安全有效。对于新诊断的肢端肥大症患者,约75%是大腺瘤,25%为微腺瘤,而经蝶手术的治愈率(国际标准)分别是微腺瘤80%-91%,大腺瘤40%-52%。就术后并发垂体功能减退而言,微腺瘤罕见,大腺瘤约5%-10%、所有患者术后均需定期、长期随诊,观察临床症状,监测GH和IGF-I水平,定期进行影像学检查。
(2)药物治疗在肢端肥大症各治疗阶段越来越受重视
目前,临床上用于肢端肥大症的治疗药物有三种:生长抑素受体配基(SRL)即生长抑素(SST)类似物、多巴胺激动剂、GH受体拮抗剂。根据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结果,生长抑素类似物是首选药物。而在生长抑素类似物中,两种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DD奥曲肽长效制剂(善龙)和兰瑞肽,目前是国际和国内推荐的最主要治疗药物。
(3)放疗是GH分泌型垂体腺瘤的重要辅助治疗手段
垂体放疗通常不作为首选治疗方案,最常用于术后病情缓解不全残留肿瘤的辅助治疗。 一项意大利作者研究表明,47例术后残余肿接受传统放疗,15年时GH达标率为77%局部肿瘤控制率达95%,但是垂体功能低下率高达85%。所以说常规放疗对GH分泌型垂体腺瘤是有效的,但垂体功能低下的发生率亦很高。对于手术和药物未能控制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仍是适宜的方法。新型放疗方法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立体定向放射手术和质子治疗等。其目的就是减少靶周边剂量,提高疗效,降低放射损伤。由于肢端肥大症患者生存期长,因此必须要求放疗技术精湛,剂量精确,以获得最佳疗效,同时将放射损伤减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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