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大学的Lawrence等在1958年首先将带电粒子放射外科用于垂体腺瘤的治疗,Karolinska医院的Backlund和Rahn在1969年首先将γ刀用于垂体腺瘤,用X刀治疗则始于80年代中期。SRS治疗有很多优点,已经逐步成为治疗垂体腺瘤的重要手段。Cushing氏病和肢端肥大症是垂体腺瘤中最早接受SRS治疗者。
1989年后,由于MRI立体定位技术的应用,加强了对细微结构的辨别,不仅对垂体腺瘤较正确定位,还可尽力避免较高剂量照射视路。SRS治疗的腺瘤,肿瘤边缘至少应距视路4~5mm,以防视路损伤。肢端肥大症和PRL腺瘤的放射敏感性高于Cushing病,儿童的放射敏感性高于成人。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胡卫星
1、无分泌功能腺瘤:对放射线中度敏感,疗效较好,可见肿瘤组织破坏,体积缩小。
放疗适应症:
①手术没有完全切除者;
②年老体质差或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不能耐受手术者;
③病人不愿意接受手术治疗者;
④术后复发,尤其是多次复发者,只要视路没有降入蝶鞍内。
放疗并发症:
①垂体功能低下(约1/3);
②放射性坏死,主要是视路损害;
③其它并发症如瘤内出血、癫痫发作、眼外肌麻痹、空蝶鞍综合征,部分病人出现迟发性下丘脑损害;
④垂体腺瘤如长入蝶窦,放疗后由于肿瘤体积缩小,出现脑脊液鼻漏。
2、分泌性垂体腺瘤:一般放疗对内分泌亢进症状较轻,激素升高水平较低者效果较好。PRL腺瘤经放疗后只有部分病人血清PRL水平可以降低,但多不能降至正常,其他病人PRL水平无变化或升高。GH腺瘤放疗后可使症状减轻,但仅30%的病人GH水平下降,且不能降至正常,疗效一般维持1~2年。ACTH腺瘤放疗效果较差。有报道TSH腺瘤放疗效果达31%。一般现在认为分泌性垂体腺瘤以手术治疗为主,术后辅以放疗,放射剂量为45~50Gy。用SRS治疗时,控制垂体腺瘤增长的最低周边剂量可能上12Gy,一般认为,以控制腺瘤增长为目的,周边剂量宜取12~14Gy,以控制内分泌紊乱为目的,周边剂量至少应取20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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