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侵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及家庭和睦,人们谈“性”色变,畏之如“虎”,好多人患了性病,羞于启口,以致延误病情,造成一些严重的合并症,也有不少性病能遗传后代或致胎儿畸形,如:梅毒、艾滋病、疱疹病毒、淋球菌、衣原体、支原体等微生物感染的性病。
1、先天性梅毒
未经治疗的梅毒病人妊娠后,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引起胚胎或胎儿先天性梅毒感染的机会可高达75%-95%,其胚胎或胎儿播散与因血源性梅毒螺旋体扩散引起的胎盘炎有关。早期先天性梅毒是指2岁以下被确诊的婴儿,具有传染性,并可能危及生命。患儿发育不成熟或早产,有溶血性贫血,肝脾肿大,偶有水肿。迟发性先天性梅毒出现在2岁以上儿童中,大约2/3以上无明显临床症状,但血清学检查持续阳性。
较经典的先天性梅毒的表现包括:(1)皮肤粘膜损害:鼻炎、咽炎、水疱-大疱型及丘疹鳞屑性皮损;(2)间质性角膜炎;(3)无痛性膝关节积液;(4)耳聋,牙齿或骨骼畸形;(5)神经梅毒和心血管畸形等;
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HIV)感染
婴幼儿的HIV感染主要由感染了HIV的母亲通过胎盘传染、胎儿经过产道时传染和产后母乳哺喂时传染。母亲HIV血清学阳性的新生儿,都可以有HIV血清阳性的表现,但其中只有大约30%-45%实际有HIV感染,其余的新生儿则是于体内存在着从子宫内被动传递的母体抗体。
儿童艾滋病和HIV感染可致:(1)颅面畸形和神经组织损害;(2)慢性腹泻、营养不良和衰竭;(3)淋巴结和腮腺肿大;(4)肺部疾患;(5)恶性肿瘤等;
3、先天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妇女妊娠期间单纯疱疹病毒(HSV)的感染率约为1%-2.5%,可以经胎盘和产道传播给胎儿,新生儿的感染率为1/5000-1/2500,虽然感染的比例较小,但HSV感染引起死胎率很高。还可引起病毒血症及病毒性脑炎。子宫颈部的疱疹还可能与宫颈癌有关。
4、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主要通过性接触和母婴传播。母亲患该病,在分娩过程中,婴儿可受传染,发生婴儿尖锐湿疣或喉乳头状瘤。流行病学资料表明尖锐湿疣与生殖器癌之间有密切关联。少数生殖器及肛周的尖锐湿疣经过一段时间后出现并发展为原位癌或鳞状细胞癌,特别是宫颈癌,这些均已被病理检查所证实。
5、淋球菌感染
新生儿经产道时感染到淋球菌可引起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其表现为眼睑红肿,结膜内大量的脓性分泌物自眼睑裂流出,偶而可在短期内并发角膜穿孔,失明。分泌物中可找到淋球菌。淋病也是不孕症、宫外孕和盆腔感染的常见原因。
6、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念珠菌病主要指白色念珠菌生殖器的皮肤粘膜感染。男性同性恋者可引起口和肛门念珠菌感染,而新生儿可通过母亲的产道感染引起鹅口疮(念珠菌性口炎)。皮疹为散在分布,大小不等,单块或多块的乳白色薄膜,易于剥离,露出鲜红色湿润基底,多见于口腔粘膜、舌、咽喉、齿龈和口唇。
患过性病者,在要求妊娠之前,应到皮肤性病科等相关科室咨询。性病患者经过正规医院系统治愈后,大多不影响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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