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了三位精神科的老前辈关于精神病性症状的讨论,收获很大,也增长了许多的见识。只是转念一想,却又感到几许迷茫,对于“精神病”、“精神病性症状”和“精神障碍”这些概念理不出头绪了。
近几天,和同道讨论时刚好提到抑郁性神经症的问题,有同道称,抑郁性神经症毕竟是一种轻性的疾病,而将其纳入重性精神病(心境障碍)是不恰当的。讨论完后自己细细一想,忽然对于“精神病”、“精神病性症状”和“精神障碍”这些概念又有了一个新的的了解。常熟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杨忠
“精神病”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个人认为广义的“精神病”指的是所有精神疾病,而狭义的概念应该是局限在“精神分裂症”这一感念中。如果在临床使用中无法很好的区分这广义和狭义之分,无疑会导致整个概念体系的混乱。正如如果我们以广义的概念理解CCMD-3中的抑郁症是精神病的话,那“没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岂不成为了“没有精神病性症状的精神病”了,看着就让人感到别扭了。而事实上,在目前的诊断体系中所保留的仅仅是一种狭义的概念。
我们可以先看看何谓狭义的精神病性症状:1.幻觉,2.妄想,3.思维形式障碍,4.严重的行为异常(如紧张综合症)。大家可能感到似曾相识,因为这些症状都是被纳入到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中的。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目前提到的精神病性症状其实就是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的翻版。而除去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其它的精神症状我们就可以将其称为非精神病性症状。
精神病性症状和非精神病性症状的划分,对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无疑都有积极的意义。在诊断上,无疑可以纠正精神分裂症诊断扩大化的倾向。10年前有人开玩笑说,在精神科,来一个病人,如果不看病人直接给一个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的话,正确率也将近90%。虽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可以看出当时对于精神分裂症诊断确实存在有扩大化的倾向。而造成精神分裂症诊断扩大化和过分注重阳性症状有关,使医生在发现患者有精神病性症状后不自觉地就向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上靠。而现在提出了其它的精神障碍也可能伴有精神病性症状,无疑让临床医生诊断思路更加宽广。在治疗上,对于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以抑郁症为例,对于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在治疗上除了使用抗抑郁药,更需要联合一定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同时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的预后也有不同,Roose等(1983年)发现妄想性抑郁患者的自杀率是非妄想性抑郁患者的5倍,并认为妄想有可能成为预测抑郁症患者自杀的因素;欧红霞等(1999年)研究发现有精神病性症状组患者的复发率、再住院率均明显高于无精神病性症状患者;刘金菊等(1998年)对89例抑郁症患者进行长达三年随访,研究发现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每年缓解期短些,抑郁症状持续时间长些,更快出现复发,且在三年随访中发作频率高于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由此可见区分是否具有精神病性症状对于指导医生的急性期治疗和维持治疗是非常有意义的。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如有不当之处,希望大家不吝赐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