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抗原阳性的病人,NAs (核甘类抗病毒药)总疗程建议至少 4 年,在达到 HBV DNA 低于检测下限、ALT 复常、HBeAg 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治疗至少 3 年(每隔 6 个月复查 1 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e抗原阴性的病人,建议治疗达到 HBsAg 消失且 HBV DNA 检测不到,再巩固治疗 1 年半(经过至少 3 次复查,每次间隔 6 个月)仍保持不变时,可考虑停药。
相比上版,疗程大大延长,特别是e抗原阴性病人,HBsAg消失时间要很长的。总之,目前看来最好还是长期服药,而且药价是越来越便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