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者长达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随着我国医疗技术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从建国初期至今,肺炎、传染病和营养失调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意外伤害却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死亡率高、发生率高、增长速度快。
意外伤害又称为意外事故,顾名思义就是由于各种意料不到的原因突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它包括中毒、窒息、溺水、交通事故、烧伤、烫伤等六大类。少年儿童是人一生中生命力最强,健康问题最少的阶段,但却是意外伤害的多发年龄段,其发生原因多因他们缺乏一种自觉的防护心理,缺乏事故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如不小心、考虑不周等生活方式所致。
从70年代末起,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而早在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据最新研究显示,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在我国,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快速增加。近些年来,5岁以下儿童,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意外死亡均为第一位死因。
据北京儿童医院最新收治数据显示,北京儿童医院收治意外伤害患儿占同期住院总病例的1.66%,占同期外科住 院病例的5.14%。同济医科大学儿少卫生学教研室曾在全国11个城市4.3万多名幼儿中进行过意外伤害的调查,结果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0%,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造成永久性伤残者占1.01%。国内其他相关调查也显示: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术治疗、卧床、休学或1天以上活动受到限制。
儿童意外伤害的特点:
(1)突然性:意外伤害都是突然发生的,孩子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以前还是十分活泼可爱的,突然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儿童受到伤害。
(2)未预料性:儿童意外伤害大多是由于家长疏忽大意,照顾不周,在未考虑到会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发生的,也有部分是由于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或外界伤害。
(3)原因的复杂性: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可以造成意外伤害,因此意外伤害的原因十分复杂。
(4)场所的多样性:意外伤害可以发生在任何场所。家庭、学校、托幼机构、商场、剧院、各种娱乐场所;火车、汽车、拖拉机、轮船、木船、飞机、其他各种交通工具;江、河、湖、海、沟渠、游泳池、运动场、公园、动物园、公路、各种旅游景点等都可以发生意外伤害。
儿童意外伤害的严重性
儿童意外伤害对儿童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许多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疾病,甚至超过一般常见疾病对儿童健康的危害。儿童意外伤害对儿童健康的直接危害是意外死亡、意外伤残、意外损伤。
(1)意外死亡: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0-14岁儿童意外死亡专项调查表明,意外死亡已是0-14岁儿童死亡率的第一位死因,占0-14岁儿童总死亡率的26.1%。1-4岁、5-9岁、10-14岁儿童意外死亡已分别占本年龄儿童总死亡数的56%、65%、60%。也就是说我国1-14岁儿童死亡中,意外死亡已占总死亡的一半以上。
(2)后天伤残:1987年全国儿童情况调查资料表明:后天伤残发生率1岁以内0.1%,1-4岁0.3%,5-9岁0.6%,10-14岁0.7%。从婴儿成长到10-14岁,儿童伤残增加7倍。根据调查推算全国因意外伤害造成后天伤残约175万儿童,其中肢体伤残占60%。儿童意外造成伤害数是如此之大,意外伤害已成为造成儿童后天伤残的罪魁祸首,而且意外伤害给儿童造成的残疾是终生性的,影响儿童的一生。这种伤残造成儿童生活能力的丧失,心灵的创伤和家庭的沉重负担,其危害是十分巨大的,它不但毁掉孩子一生的幸福,也毁掉家庭的幸福和欢乐。
(3)意外损伤:意外造成儿童损伤而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则更多,更普遍。据估计全世界每年大约6个儿童中就有1个儿童因意外损伤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日本资料表明,每年1-4岁小儿2人中有1人,5-14岁3人中有1人因意外伤害到医疗机构就诊。因此儿童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十分惊人的,据美国统计,1982年达83亿美元,日本政府990年用于儿童意外伤害的开支达12.35亿美元。然而,儿童意外死亡给家庭、父母造成的突然精神打击,儿童意外伤残给儿童和家庭造成的心灵创伤是无法用经济损失来衡量的。根据我国疾病检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测算:估计全国每年约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其中有1360万人需要门诊或急诊治疗,335万人需要住院;正常功能受损的有120万人,致残达40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数十亿元。
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通过调查研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卫生保健领域有了很大的进步,新的检查手段、新的治疗方法、新药、新疫苗的使用以及完善的预防措施的实施,肺炎、腹泻、破伤风、肺结核等过去对儿童生命威胁很大的疾病,现已被消灭或得到有效控制。从儿童总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序的变化,可以看到社会发展进步有利于儿童成长。但同时我们也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又成为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有关部门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造成儿童意外事故的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国这一状况与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人们生活水平、儿童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
调查发现,许多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相对而言,教师较好),根本想不到孩子会发生意外。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缺乏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知识。例如,1999年6月,北京一名5岁半的儿童下午从幼儿园回家后,在家里哭闹,家长为了哄他,逗他开心,将一粒日本豆塞进他嘴里,结果日本豆误入气管,家长迅速将孩子送往附近的医院,但孩子因窒息已死亡。又如,1998年6月的一天中午,江苏某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等待着吃午饭,保育员将刚烧好的饭菜从食堂拿到教室,随手将盛满热汤的铝桶放在教室进门处,桶上没有加盖,两位老师给小朋友们分饭菜时,在汤桶边与小朋友一起排队领饭菜的某某突然被身后的小朋友碰撞了一下,跌进滚烫的汤桶里,造成深度烫伤。类似的悲剧不胜枚举,这说明家长、教师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
3、儿童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
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幼儿园、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在应试教育影响下,成人只重视对孩子的“知识”教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其他方面的知识学不学都无所谓。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在3~6岁儿童中有近一半的孩子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有一成多的孩子安全意识极其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知识,不知道躲避风险。例如,南方某市一名6岁男童在家属院玩耍,院内有一套配电设施,这名儿童本注意看配电设施周围铁栅门上的高压标志,沿扶梯爬上操作平台被电流击伤,造成高位截瘫。此案例说明,由于成人的教育理念存在问题,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儿童没有相应的安全知识,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通过调查还发现,家长、教师对儿童安全方面的状况缺乏了解,往往过高估计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成人自认为孩子懂得自我保护,而轻视对儿童安全方面的教育。例如,对某幼儿园152名大班儿童“认辨交通标志”的测查中发现,能完全通过测查的儿童只有74名,但家长和教师估计能通过测试的幼儿人数分别是102名和104名。这也是造成孩子安全知识匮乏的原因。
还有些监护人意识到外界存在着的一些对儿童发展不利的因素,但只是一味地对儿童采取全方位的保护,认为“少活动、少出事”,许多本该孩子做的事情他们全部代劳,严格限制儿童的各种活动,剥夺了孩子通过实践锻炼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结果孩子缺乏基本的对危险事物的防范能力,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
4、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身体各种机能水平较低
在儿童发生的事故中,摔伤头、磕掉牙、骨折、坠落、溺水、车祸等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幼儿体质较弱,体能发育不完善,运动机能差引起的。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外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可以看出儿童是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群体。
为什么儿童易于发生意外伤害
儿童是易于发生意外伤害的人群,并且发生意外伤害的程度常常比成年人严重,这是由于:
(1)儿童的危险意识差。俗语说:“初生牛犊不畏虎”。儿童由于年龄小,未经受意外伤害的经历和痛苦,不了解意外伤害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因此,什么都想试试,什么都想尝尝。孩子看见大人吃药,他也想去尝尝,尤其一些糖衣的药片,吃到嘴里是甜的,吃了一片又一片,结果引起中毒。孩子看见大人用打火机、划火柴,他们也学着玩,一不小发生烧伤,严重时引起火灾。孩子喜欢玩水,家庭周围有池塘或沟渠,很容易发生溺水。
(2)儿童运动能力不完善,动作不协调,平衡功能较差,发生意外事故时的逃避能力差,也是儿童易于发生伤害的原因之一。迎面来了车辆,成人根据车辆的方向,躲避能力较强,而孩子常不知所措或乱跑,易被车辆撞伤。成人不小心碰倒热水瓶只需将脚闪开,就可避免烫伤,而孩子则躲闪不及被烫伤。
(3)儿童生性活泼好动,喜欢攀高、爬树、滑楼梯扶手、翻围墙、爬窗台或凉台的护栏、从高处向下跳等等,这些都易于发生摔伤或坠落伤。男孩好打闹、掷石块、舞棍棒,模仿电视中的武打动作,以显示自己的“英雄本色”,不小心也易于发生意外伤害。
(4)孩子的皮肤嫩,皮层薄,体表面积小,同样一杯开水引起的烫伤,在成人受伤程度轻,受伤所占的比例小,而孩子则受伤程度重,面积大,比成人严重。孩子的颅骨骨质比成人薄,成人从床上摔下去一般都问题不大,但孩子尤其婴儿从床上摔下来就可能引起颅骨骨折、颅脑损伤。
儿童最觉见的意外伤害有哪些
儿童意外伤害的种类很多,不同年龄的儿童发生的意外伤害有所不同:
(1)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的小婴儿:此时活动能力差,不会翻身。由于喂奶方法不当,吃奶后仰着身体,当孩子漾奶及吐奶时吸入气管造成窒息死亡。或者孩子与母亲同在一个被子含着母亲奶头睡觉,或母亲的背、臂堵住小婴儿的口鼻部,或小婴儿趴着睡时堵住口鼻造成窒息。冬季保暖时热水袋、电热毯、炕的温度过高等易于造成烫伤。
(2)婴儿期:此时孩子会爬,易于从床上摔下造成颅脑损伤及其他外伤。此时孩子会开始学吃食物,或抓其他东西食入造成误食或气管异物吸入。
(3)幼儿期:1-3岁的幼儿已开始在地上行走及初具行动的能力,但此时孩子动作的协调性差、逃避能力差,是意外伤害发生较高的年龄阶段,极易发生各类外伤,如骨折、脱臼、烧烫伤。气管、耳及其他部位异物伤害在此年龄最高。在我国南方地区,在家庭周围的池塘、沟渠发生的溺水事故,大多是发生在这个年龄段,而且水深多不足1米。
(4)学龄前期:4-6岁的学龄前儿童活动能力增强,活动范围增大,求知欲强,又受好奇心的驱使,愿意探索其究竟,例如攀高、窗外观望、随便吃药物及食品、触摸电器、玩火等,所以容易发生严重的外伤、急性中毒、触电、坠落伤及烧伤等。
(5)学龄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活动能力、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的能力有进一步发展,但自控能力和应急能力较成人为差。这段时期孩子打斗、在公路及马路上玩耍、在池塘中游泳,而易于发生交通事故、外伤、溺水等。
儿童最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场所
儿童意外伤害可以发生在任何场所,但是最常见的意外伤害的场所是家庭及家庭周围。年龄越小,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内的比例就越大,国内有关调查表明,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和意外死亡一半以上是发生在家庭内或家庭周围的场所。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52%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19%发生在街道,12%发生在学校。其中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家里,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学校和上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和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
随着年龄的增大,儿童活动范围增多,意外场所呈多样化的趋势,托幼机构、学校及其周围、路途及户外娱乐、游乐场所也常有儿童意外事故发生。
意外事故的性质是随发生的场所不同而有所侧重。家庭内,由于生活范围相对窄小,发生的意外伤害多与家庭内的生活活动有关,以意外窒息、烫伤、急性药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坠床、摔伤、气管异物及角电后的电击伤为常见。此外用煤取暖做饭的家庭,易于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养狗、养猫的家庭,易发生狗咬伤、猫抓伤。
城市高楼大厦林立,儿童坠楼伤害有所增加。家庭外,由于范围广,场所种类多,意外事故的发生也相应地多,较常见、较严重的是溺水及交通事故。此外,野外活动易发生蛇咬伤、毒蝎、毒蜂蛰伤、意外跌落和误食野果造成的中毒。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
其实儿童的意外伤害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首先家长们应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这是减少伤害发生的不二法则。例如:加强看护,将儿童与室内及周围环境中的危险水源隔离,是减少儿童溺水的有力措施。正确贮藏家庭内有毒物,强化饮食卫生管理等可减少儿童中毒的发生。
加强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厨房用具及电热用品的管理,能使烧烫伤、切割伤减少。睡眠时衣被不盖过头部,不使用松软的枕头,消除儿童睡眠环境中潜在的危险;食用细碎食物,奔跑及讲话时禁止进食,严格保管零碎杂物,避免儿童因进食或误食造成气管内异物堵塞,可防止窒息的发生。
如果在幼儿园、托儿所、学校及其家长中进行“儿童居家安全、户外安全、交通安全、用药安全、常见意外伤害的紧急措施”等为主题的儿童安全知识教育和社会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此类意外伤害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事实证明,加强儿童安全知识教育和社会宣传,在全社会建立一个自然保护体系,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安全,是防止意外伤害的最有效方式。在美国,1987年开始了“全美儿童安全”的宣传活动,16年来,儿童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在美国已降低了39%,这一数据有力地证实了进行儿童安全健康教育能够使儿童避免可预防的意外伤害。
2002年,“全球儿童安全网络”将其在美国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引入中国,并推向16个国家,也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这将有助于我国制定有效的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策略,从而降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
多管齐下,方能防患于未然
不得不承认,在儿童意外伤害的宣传、预防和管理上,我国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现阶段,我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可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和推动立法等多个方面进行。
首先,通过电视、报纸、专家讲座、亲子活动等渠道和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在学校健康教育中,可设置安全卫生教育课程,加强儿童体能训练,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社区健康教育中,面向父母、专业人员及其他公众开展预防意外伤害的技术培训,传播急救知识,提高父母和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伤害发生后的应变能力。
其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常规的事故记录和报告系统。我国尚未建立儿童意外伤害的专门监测系统、危险因素识别体系和控制体系,儿童意外伤害的统计数据多数是由儿童医院或是医院儿科诊室收集整理的,因而难以得到对儿童意外伤害的总体认识,而儿童意外伤害往往就在这些“想不到”、“看不到”的地方发生了。
第三,建立健全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法规,借助法律的威力,消除和避免某些可能诱发意外伤害的因素。譬如,制定法规,要求在街道或已确知有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立醒目且儿童易懂的标识,要求机动车装置安全带或儿童安全座椅,限制车速,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规定生产厂家对玩具、家电、药品、食品等产品的设计兼顾安全性,可大幅降低儿童触电、误食中毒的概率。
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相应措施
1、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调查发现,儿童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儿童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把儿童的安危放在心上。幼儿园教师及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儿童的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健全的安全值班制度,凡是儿童在园期间都要安排教师值班,要做到时时处处都有人想着、看着孩子,对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游乐场要针对儿童容易发生的安全问题,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不能只为营利而不顾孩子安危,要适当限制儿童活动的范围,只有这样,才会降低不良事件
发生的机率。
2、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幼儿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少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自然方面的常识,自理能力较差,虽然教师和家长在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们,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知道成人对孩子的保护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在关注孩子、保护孩子的同时,也应教给幼儿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只有把安全的金钥匙交给孩子才是比较可靠的。所以,幼儿园应通过健康教育活动,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动的各个有效环节随机强化。家长应与幼儿园配合,利用家庭教育的特点,及时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3、培养、训练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良好的行为习惯能使幼儿躲避伤害。例如,幼儿养成吃饭前、喝水前摸一摸、吹一吹的习惯,从冰箱中拿出的东西闻一闻的习惯,可以避免烫嘴、烫手、误食东西;走路和跑步时靠右边行,可以大大减少与同伴碰撞或被来往车辆碰撞的机率,鞋带系得牢可避免跌倒、摔伤,吃鱼时把刺挑干净可免受咽刺之痛,吃饭时不嘻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家庭和幼儿园应相互配合,反复强调,持之以恒,使幼儿建立起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4、加强幼儿的体能训练,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平时很少跑动的孩子相对来讲容易受伤,那些活泼好动的孩子奔跑蹦跳灵活,钻爬攀登熟练,反应敏捷,相对来讲磕碰就少一些。目前我国尤其是城市绝大多数幼儿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虽然在身高、体重方面较过去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其心,肺等内脏的功能却落后于身体的发育水平,这是由于缺乏锻炼造成的。由于身体肌肉长期缺乏应有的活动,肌肉组织内储氧量降低,肌肉弹性张力下降,因此幼儿动作的平衡能力、灵活性都达不到自我保护的要求。为此,幼儿园、家庭应给幼儿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地组织有一定强度和密度的体育活动,提高幼儿的身体发展水平,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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