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各种血栓性疾病的药物主要有:抗血小板类药物、肝素类药物、长效抗凝类药物和纤溶和溶栓类药物。其中长效抗凝剂是维持抗凝治疗,特别是治疗静脉血栓性疾病的主要药物。
长效抗凝药物,为口服抗凝剂,也称维生素K拮抗剂。有两类:香豆素类和茚二酮类。茚二酮类有笨茚二酮、茴茚二酮和二笨茚酮,其抗凝作用与香豆素类相同,而量不同,但茚二酮类药物的毒性比茚二酮类大,故很少用。香豆素类有双香豆素笨丙香豆素和华法令。
华法令是国内目前常用的,也目前临床上唯一使用的维生素K拮抗剂。个体差异甚大,也是需要根据化验指标随时调整的药物。没有与凝血酶原时间相关的化验条件,不得使用华法令。否则将茴出现严重后果。
药理作用及使用方法
主要是干扰肝脏合成依赖于维生素K的凝血因子Ⅱ、Ⅶ、Ⅸ、Ⅹ,从而抑制血液凝固。是一种间接抗凝药物,只在体内有效。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半衰期分别为6、20~30、45~72和>60hrs。因此口服华法令后,或即使静脉注射后,也需要36~48hrs才能发挥抗凝作用。停药后,随着以上各凝血因子的合成而恢复凝血也需多日后逐渐恢复。
1、用量
首次剂量:5~20mg
维持剂量:2、5~7、5mg
2、用法
开始与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合用,待华法令发挥作用后再停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调整华法令剂量的指标: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50%,活动度降至20%~30%,国际标准比率(INR)维持在2~3。
开始服用华法令期间,需每日化验凝血酶原时间,并根据每日所化验的结果调整剂量,待达到化验指标后,可减少化验次数,在化验指标达到并维持在所需的指标的情况下,化验间隔可逐渐改为3天、一周、2周、4周。在指标稳定的情况下,至少每月化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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