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周女士4年前因乳腺癌经历手术、化疗,并口服近4年的三苯氧胺,定期复检,她的病情控制非常好。突然有一天,她来到我的门诊,“王主任,我听说三苯氧胺不是吃5年就行了,现在要吃10年,是这样吗?”“是的!”
“10年!?又要多担心5年,长期吃药会不会对身体不好……”周女士抛出连串问题。
自从2014年5月ASCO乳腺癌内分泌治疗指南更新为“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辅助内分泌治疗时间延长为10年”后,每当我对患者指导乳腺癌内分泌为10年时,绝大多数患者都象周女士的反应。
乳腺癌是雌激素水平相关的疾病,雌激素水平高是导致乳腺癌复发的危险因素,而内分泌治疗就是阻断雌激素的作用或抑制雌激素的生成,预防乳腺癌复发,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大多数乳腺癌患者对内分泌治疗的认识都非常有限,甚至感觉是种负担,逃避内分泌治疗。
随着乳腺癌临床试验的进展,新的研究数据开始指导新的临床决策,根据2014ASCO最新指南,对于I-III期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患者的5年标准内分泌药物治疗时间已被修改,内分泌治疗的用药时间推荐如下:
1、绝经前患者三苯氧胺治疗5年;5年三苯氧胺后,根据月经状态给予后续内分泌治疗,若仍为绝经前,应继续服用三苯氧胺5年,共计10年;若5年三苯氧胺后确定为绝经,可继续口服三苯氧胺满10年,也可转换为芳香化酶抑制剂,继续服用5年,三苯氧胺与芳香化酶抑制剂服用时间共计10年。
2、已绝经病人可予三苯氧胺满10年;或予芳香化酶抑制剂满5年;或先三苯氧胺5年,然后转换为芳香化酶抑制剂5年,累计内分泌治疗10年。
内分泌治疗时间延长为10年,能够改善激素受体阳性病人的总生存,并降低乳腺癌死亡率,复发风险,以及对侧乳腺癌发生率;当然内分泌治疗的不良反应为骨质疏松等风险,在子宫内膜癌、卒中、血栓栓塞事件方面,芳香化酶抑制剂优于三苯氧胺。但总体来看,延长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病人内分泌治疗时间的利远大于弊。
因此,41岁的周女士最好的内分泌治疗是继续口服三苯氧胺满10年。作为医生,我们应该让患者懂得,内分泌治疗是个机会,不是种负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