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
10月26日,市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李某被一名男子持锐器刺伤颈部,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时间,“抢劫金项链”、“复仇行凶”、“变态杀人”等谣言四起。又因其发生在闹市,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据警方调查得知,此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曾租住于李某的出租房中,因琐事多次发生纠纷,对李某怀恨在心,伺机行凶报复。
二、心理解读
租客与房东因琐事纠纷而怀恨在心,最终酿成一桩闹市杀人惨案。毁灭性的攻击行为,其背后是未能化解的积怨。
未能化解的怨恨常常会产生攻击行为,可以是直接攻击让他怨恨的对象,即“以牙还牙”的方式报复或伤害他人,甚至可能会毁灭他人或同归于尽;攻击也可能转移到无关的人或物,比如,成人闯入幼儿园或小学对儿童施暴等类似悲剧,无辜的儿童就是施暴者攻击转移的替罪羊;有时攻击性也会转向自身,比如,自我惩罚、自虐,甚至自杀行为。这种攻击转移现象是一种对挫折的心理应对方式,产生攻击转移的原因主要有三种:
1、当事人内心积压着愤怒和怨恨,但对此原因和对象认识不清;
2、当事人没有能力或无法对怨恨的对象实施直接的攻击;
3、也可能害怕直接的攻击会带来不良后果,或可能引起自己更大的不安。无论直接报复还是攻击转移都只是暂时缓解当事人的内心怨恨和痛苦,如不能化解心中的愤怒和怨恨,累积到一定程度,怨恨还可能冲破理智的控制爆发出攻击行为。
觉察和理解怨恨是化解积怨的开始,但人们往往极少会去觉察和认识自己怨恨的真正原因,如一个人未能从他人身上得到期望的回应,或自己喜欢或想要做的事情受到了他人的阻碍就会产生挫折感。当事人如把这种挫折感归因于他人有意所致,就容易产生愤怒甚至攻击,或压抑而怀恨在心。可见,对他人行为的归因于故意所为是产生怨恨的关键。
其次,貌似当前的愤怒和恨可能源自对过去的失望、心理创伤或者其他的原因。人在早年如果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人之后常常变得易怒和抱怨,比如:
从小在缺少关爱、缺乏被信任和被尊重的环境中长大,内心里会埋下对关爱、信任与尊重等需要的强烈渴望,这种强烈的渴望会使人处于极度敏感状态,在人际关系中稍有冲突或纷争,便会感到被否定、被歧视,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容易产生暴怒或强烈的恨意;怨恨也常常用来掩饰其他不愿面对的情感,尤其是在不提倡情感表达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人,可能无法体会自己除了愤怒、恨之外的情感,常常用愤怒和恨来掩饰其内心无力、软弱、羞耻、罪恶感和恐惧。
学着经常自省自身的情感反应和不合理的信念是一个人通向自我了解和成长的钥匙,学会一些方法会对积怨的化解有帮助。适当的运动会帮助释放因愤怒和恨而郁积的能量;纠正诱发怨恨的不合理的思维模式,比如以偏概全、过度推广等认知偏差带来的愤怒和恨;学会合适表达内心的怨恨和情感体验,比如写日记或与信任的朋友、亲人表达内心积压的不满和愤怒,表达有助于宣泄积怨;
学会放开,随时准备原谅对方。事后攻击与惩罚对已经发生的损失于事无补,紧咬不放只会让日子变得更加不愉快;活在当下,把自己的注意力投入到身边的美景、美食、音乐、工作,专注于当下的生活,感受生活。
当然,必要时可以寻求心理专家帮助。寻求帮助并不是软弱的表现。如果无论多么努力,仍一直感到挫折和愤怒。如果无法化解自己的怨恨并有强烈的报复攻击冲动,应该考虑寻求更多的帮助。在心理专家的协助下,可以帮助发现怨恨的深层次原因,控制和化解内心的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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