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开颅手术还是介入治疗,关于破裂颅内动脉瘤治疗的手术时机,已成共识。一旦确诊就应急诊处理,避免观察等待死于二次出血。对于非破裂性动脉瘤,有压 迫症状或破裂前兆则应限期手术,如无症状则可择期治疗或动态观察。
对于破裂颅内动脉瘤,在出血慢性期或吸收期进行治疗肯定要比在出血急性期治疗风险小的多。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出血急性期动脉瘤破口被不坚固的血栓封堵,术中容易再破裂;
(2)出血急性期特别是在出血后4天到半月期间,很多患者合并脑血管痉挛,即脑动脉受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刺激痉挛变细,如进行介入操作时有时会加重这种痉挛,造成远端脑供血不足甚至脑梗塞;如开颅手术因严重脑水肿影响手术暴露操作,增加脑损伤。
(3)出血急性期病人的血液系统处于高凝状态,介入治疗过程中容易出现血栓栓塞性并发症导致缺血性脑卒中。既然出血急性期治疗颅内动脉瘤的风险高,是否应该等待出血吸收3周后再进行治疗呢?答案是否定的。据统计,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后2周内的再出血率高达20%,很多病人往往等 不到第一次出血吸收就死于二次出血了,从而丧失手术机会。
另外,合并血管痉挛也不是颅内动脉瘤急性期介入治疗的绝对禁忌症。这种痉挛往往会加大了微导管进入动脉瘤的难度。痉挛缓解、动脉恢复正常管径后再行介入治疗固然便于我们的导管操作,但部分病人等不到痉挛缓又再出血,除非是很严重很广泛的血管痉挛。当然,栓塞了动脉瘤,部分病人仍然会因为顽固性血管痉挛而致残致死。开颅手术可因术中放出血性脑积液反会减轻血管痉挛。故破裂颅内动脉瘤不管开颅手术还是介入治疗均应尽可能在3天内急性期手术,1周内如分级3级及3级以内也要争取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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