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在孩子被诊断为哮喘后,常常会对哮喘儿童能否接种疫苗存在疑问。事实上,哮喘不发作时可以接种并且有必要接种。
疫苗在感染性疾病的防治中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降低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小儿是预防接种的主要对象,凡列入计划免疫的疫苗都是应当接种的。预防接种有禁忌症,但大多属于相对禁忌症。
有下列情况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1、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2、体温超过37.5℃,有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3、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或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4、患有严重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小儿不宜接种;
5、在哮喘急性发作期不宜接种,待病情缓解再接种;
6、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支气管哮喘并不是接种疫苗的绝对禁忌症,孩子接种疫苗后不见得一定会诱发加重,只有在哮喘急性发作(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应用全身型糖皮质激素时应暂缓接种。但并不等于哮喘儿童不能接种疫苗,哮喘的缓解期(长期维持吸入哮喘药物)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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