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研究在831例(15%)诊断为COPD的患者中发现有125例具有哮喘特征表现,将其视为ACOS.认为若患者早先被诊断有哮喘或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BDR),界定为>400cc和15%;血嗜酸细胞>5%,IgE>100/mL;两项分别测试的气道舒张试验均呈阳性(>200cc和12%),均符合ACOS诊断标准。
在呼吸领域,ACOS的概念并不新奇。关于哮喘和COPD的分类及相关性的争论已持续数年。其中“Dutch假设”更倾向于创建一个新的分类,并于2004年发布在Chest上。此外,其他一些ACOS的观点也被发布,甚至一些组织机构建议制定诊断标准。
全国哮喘教育和预防计划专家组报告中哮喘的定义是“以多样及反复发作的症状、气流受限、气道高反应和潜在炎症反应为特征的复杂性的疾病”.GOLD指南中COPD的定义为“一种常见的可预防及治疗的疾病,以持续气流受限为特征,气流受限通常呈渐进性且与慢性炎症反应加重相关”.哮喘和COPD均为以气流受限为特征的炎症性疾病。因此,二者相混淆,甚至提出ACOS这一概念也是有迹可循的。
哮喘常于年轻时发病,而COPD常于40岁之后发病。哮喘具有多样性的症状和病程,而COPD则表现为稳定、进展性的临床衰退。哮喘患者具有BDR而COPD没有。大多数指南据此将哮喘从COPD中分离出来。
但实际上,中壮年哮喘和COPD患者临床也不少见。哮喘患者有气道重塑、肺功能固定性缺陷的风险,而有50%的COPD患者随着时间推移也至少会出现一次有明确意义的BDR.总之,发病年龄、病程演变以及BDR对鉴别诊断有帮助,但并不绝对。
哮喘患者,ICSs(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是治疗的重要部分,而根据GOLD指南,ICSs只在COPD的特定亚群(FEV1<50%或反复急性发作)中应用,为了降低其急性发作。但长期应用ICS的COPD患者会有患肺炎和骨质疏松症的可能性。因此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的治疗方法,治疗结局不同,明确病因,精准治疗非常重要。
约10%-20%的哮喘患者存在COPD的特征表现,而10%-20%COPD患者亦有哮喘表现。尽管细胞学、遗传学、肺功能已经组织学检测并没有对是否患有哮喘、COPD或ACO给出明确鉴定,但临床特征还是可以提示内科医生ACOS的存在。
数据显示,痰液或血液中高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的COPD患者经ICS治疗后其FEV1得到改善并且加重发作情况减少,进而建议将ACO加入2013年GOLD治疗方法中。但COPD患者在未应用ICS情况下应用LABA(长效 β2-受体激动剂)可增加哮喘患者的死亡率。也就是说,单一LABA治疗对ACO患者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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