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适应证:坏死后肝硬化、胆汁性肝硬化硬化、性胆道炎原发性肝癌、、原发性胆管癌、暴发性肝衰竭Budd Chiari综合症胆道闭锁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家族性胆汁郁滞先天性纤维性疾病。
1.2肝移植的指征上述肝脏疾病,发展至如下程度即须施行肝移植手术:
⑴ 没有其他有效治疗手段的进行性肝病的终末状态。
⑵ 某些原发性肝胆肿瘤唯有肝移植可以提供可能的根治。
⑶ 虽未发生肝功衰竭,但是有反复发生因食道曲张静脉破裂而引起消化道大出血的病史,生活质量严重低下,唯有肝移植可以改善这种既存危象时。
⑷ 有些肝脏代谢性疾病,即使肝功能正常,也需要通过肝移植治疗。
1.3 对肝移植适应证和指征再认识1.3.1 肝内局限的恶性肿瘤:
原则上为禁忌症,因为在移植后癌肿会很快复发。然而面对肝癌极低的肝部分切除率(5%~15%)及术后较高的复发率(50%~70%),全肝切除和肝移植术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而且在因恶性肿瘤作肝移植的病人中,长期存活的病例也确实不少。总体来讲,原发性肝脏恶性肿瘤的病人移植术后近期效果可能会非常好,但远期效果差。绝大多数中心都曾经为肝脏恶性肿瘤实行过肝脏移植。
移植后存活结果比较好的恶性肿瘤包括:①中心性小肝癌(直径≤3.0cm),尤其是合并肝硬化的小肝癌②恶性度较低的原发性肝癌③AFP阴性肝细胞癌④纤维板层癌⑤肝脏纤维软骨瘤⑥血管内皮肉瘤⑦胚胎细胞瘤⑧肝门区胆管癌等。
目前手术技术的改进和重症监护,大大降低了肝移植的术后死亡率,许多移植中心的肝移植术后死亡率已降至0~3%,而HCC合并肝硬化行肝部分切除术后死亡率仍有3%~15%。
1996年Klintmalm在第16届国际移植会议上统计8个国家40个中心394例纤维板层肝癌接受肝移植术后1、2、5年存活率分别达到90%、90%、70%,其他类型的肝细胞癌存活率也达到69%、61%、41%。少数胃癌和胰岛α细胞瘤肝转移的病人,肝移植后的生存结果非常好。
与常规的肝切除术治疗肝脏肿瘤相比,肝移植术是治疗无肝外转移的肝恶性肿瘤患者的一个有效治疗方法。肝移植术治疗肝恶性肿瘤的疗效等同于或优于肝切除术,对伴有肝硬化的患者,肝移植术的疗效优于肝切除术。因为,全肝移植提供了彻底清除肝内病变的可能。而肝脏规则或不规则切除由于受到肝储备能力的限制,往往不能达到足够干净的切缘,更何况相当一部分肝癌患者同时有多个癌结节或卫星结节,切除时有遗漏的可能。而且,只有肝移植才能彻底消除原有的肝脏病变如肝硬化、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等,防止在原有的肝脏病变基础上产生新的肿瘤病灶。全肝移植还可以降低因肝硬化并发症所致的术后死亡率。
HCC单个肿瘤<5cm、多个肿瘤<3cm,且结节数<2~3个且合并肝硬化、纤维板层型肝癌、“意外性”癌等,肝移植术可获得很好的疗效,甚至长期无瘤生存。
胆管癌首选根治性切除。对于那些无法根治切除者,即便伴有严重肝硬化或首次根治性切除后肝内局限性复发,只要UICC分期Ⅱ期,无肝外转移,也可考虑行肝移植。
转移性肝癌:对于一些生长缓慢、转移局限于肝脏的转移性肝癌,原发灶切除并肝移植可获得较高的5年生存率和无瘤生存期。
对进展期肝恶性肿瘤(Ⅲ、Ⅳ期),尤其出现巨大肝脏和黄疸,肝移植术作为一种姑息性手段,可有效地提高生存质量。
与其他肝脏肿瘤的手术治疗一样,肝癌病人肝移植后应在适当时机安排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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