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
【 病史采集 】
1.便血:无痛性间歇性便后有鲜血是其特点,也是内痔早期常见的症状。轻者多为大便表面带血,继而滴血,重者为喷射状出血。便血常自行停止,这对诊断有重要意义。济南市中医医院肛肠科孟泳
2.痔核脱垂:常是晚期症状,多先有便血,后有脱垂。轻者只在排便时脱垂,便后可自行回复,重者需用手推回,更严重者稍加腹压即脱出肛门外。
3.疼痛:单纯性内痔无疼痛。当内痔或混合痔脱出嵌顿、栓塞而出现水肿、感染、坏死时,血栓性外痔、结缔组织外痔感染时则有不同程度的疼痛。
4.瘙痒:晚期内痔、痔核脱垂、结缔组织外痔等,肛周往往有瘙痒不适,甚至出现皮肤湿疹,患者极为难受。
【 体格检查 】
1.肛门视诊:除一期内痔外,其他三期内痔和外痔多可在肛门视诊下见到。对有脱垂者,在蹲位排便后可清楚地看到痔块大小、数目及其部位的真实情况。特别是诊断环状痔时更有意义。
2.直肠指检:指检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直肠内有无其他病变,特别是要除外直肠癌和息肉。内痔无血栓形成或纤维化时不易扪出。
3.肛门镜检查:先观察直肠粘膜有无充血、水肿、溃疡和肿抉等,排除其他直肠疾患后,再观察齿线上有无痔,若有,则可见内痔向肛门镜内突出,呈暗红色结节,此时应注意其数目、大小及部位。
【 辅助检查 】
1.手术前常规检查。
2.全身检查。
【 诊 断 】
根据病史及肛管直肠检查可明确痔的诊断。根据痔的所在部位不同分为下列三类:
1.内痔:位于齿线上方,表面由粘膜覆盖,由内痔静脉丛形成。常见于左侧正中,右前和右后三处。常有便血和脱垂史。内痔分四期。第一期:无明显自觉症状,仅于排便时出现带血、滴血或喷血现象,出血较多。无痔块脱出肛门外。肛门镜检查,在齿线上见直肠柱扩大,呈结节状突起。第二期:排便时间歇性带血、滴血或喷血,出血量中等。排便时痔块脱出肛门外,排便后自行回纳。第三期:排便时痔核脱出,或在劳累后、步行过久、咳嗽时脱出。内痔脱出后不能自行回纳,必须用手托入,或卧床休息后方可回纳。出血少。第四期:痔块长期在肛门外,不能回纳或回纳后又立即脱出。痔发展到后三期多成混合痔。
2.外痔:位于齿线下方,表面由皮肤覆盖,由外痔静脉丛形成。常见的有血栓性外痔、结缔组织外痔(皮垂)、静脉曲张性外痔和炎性外痔。
3.混合痔:在齿线附近,为皮肤粘膜交界组织覆盖,由内痔静脉和外痔静脉丛之间彼此吻合相通的静脉所形成,具有内痔和外痔两种特性。
【 鉴别诊断 】
1.直肠癌:临床上常将直肠癌误诊为痔,延误治疗,误诊的主要原因是未进行直肠指诊及肛管镜检查。因此在痔诊断中一定要做上述两种检查,直肠癌为高低不平肿块或边缘隆起的溃疡,质脆、易出血。
2.直肠息肉:低位带蒂的直肠息肉若脱出肛门外,有时会误诊为痔脱垂,但患者多见于儿童,息肉为圆形,实质性,有蒂,活动性大。
3.肛管直肠脱垂:有时误诊为环状痔,但直肠脱垂粘膜呈环形,表面平滑,括约肌松弛;后者粘膜呈梅花瓣状,括约肌不松弛。
【 治疗原则 】
痔的治疗重在减轻或消除其主要症状,而非痔根治术。因此,解除痔的症状较痔的大小变化更有意义,并被视为治疗效果的标准。
1.无症状的痔不需治疗,只需注意饮食,保持大便通畅,保持会阴部清洁,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只有并发出血、脱垂、血栓形成和嵌顿等才需要治疗。
2.内痔各种非手术疗法的目的都旨在促进痔静脉闭塞和痔周围组织纤维化,将脱垂的肛管直肠粘膜固定在直肠壁的肌层,以固定松弛的肛垫,从而达到止血及防止脱垂的目的。
3.当保守疗法失败或三、四期内痔周围支持的结缔组织被广泛破坏时、血栓性外痔、结缔组织外痔感染时才考虑手术。
痔治疗方法很多,可以根据病情来选择。
1.保守疗法:
(1)内服药;
(2)栓剂;
(3)熏洗剂;
(4)外用药;
(5)扩肛疗法。
2.手术疗法:
(1)枯痔法:适应证:各期内痔核和混合痔的内痔部分。禁忌证:各种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肛门直肠急性炎症、腹泻、痢疾、出血者;
(2)注射法:适应证:无并发症的内痔,都可用注射疗法。一期内痔,主诉便血无脱垂者,最适宜于注射治疗,对控制出血效果明显。二、三期内痔注射后可防止或减轻脱垂,痔术后再度出血或脱垂亦可注射。对年老体弱、严重高血压病,有心、肝、肾等疾患者,都可考虑用注射治疗。禁忌证:对任何外痔及有并发症的内痔(如栓塞、感染或溃烂等)都不宜用注射治疗;
(3)结扎法:适应证:各期内痔核和混合痔的内痔部分。禁忌证:各种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肛门直肠急性炎症、有并发症的内痔(如栓塞、感染或溃烂等)、腹泻、痢疾、出血者;
(4)套扎法:适应证:各期内痔核和混合痔的内痔部分。禁忌证:各种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肛门直肠急性炎症、有并发症的内痔(如栓塞、感染或溃烂等)、腹泻、痢疾、出血者;
(5)切除法:适应证:适用于二、三、四期内痔,特别是以外痔为主的混和痔。禁忌证:各种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肛门直肠急性炎症、腹泻、痢疾、出血者;
(6)冷冻法;
(7)激光切除法。
【 疗效标准 】
1.治愈:经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无并发症。
2.好转:经治疗后,症状、体征改善。
3.未愈: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无改善。
【 出院标准 】
达到临床治愈或好转,病情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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