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死亡原因谱的转变,自杀已经上升为全人类前十位死亡原因,在很多国家,自杀甚至是某些年龄段第一位的死亡原因,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2000年全世界有接近100万人死于自杀,“全球”自杀率为16/100000,大约每10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自杀。
在过去的45年中,自杀率增加了60%;据估计,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到2020年,全球每年的自杀死亡人数将会达到150万。对全球疾病负担的研究证明,自杀死亡占疾病负担的14.8%。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2007年发表的《中国伤害报告》估计,2005年中国自杀死亡人数为19.3万。据香港大学的研究报告,在2002至2011年间,中国的年平均自杀率下降到了每10万人9.8例,降幅达到58%,已跌至世界最低行列。其中最大转变在于35岁以下农村女性自杀率减少了90%。
自杀与许多因素有关,不同国家(地域)的自杀率差异很大,爱尔兰、埃及等国家较低(低于10/10万),波罗地海诸国较高(高于35/10万)。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里,自杀死亡者的男女性别之比约为3:1,男性高于女性。在自杀未遂者中则是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性别比约为1:3。
在我国,自杀死亡率的性别比约为1:1。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自杀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升高。在发达国家,女村人口的自杀死亡率远低于城市人口的自杀死亡率,而在中国则确恰恰性反。已婚者的自杀死亡率大大低于离婚者、丧偶者和适龄未婚者。种族宗教与自杀有明确的关系,如西亚地区和国家经常采用的自杀式爆炸等。大多数学者认为,医务工作者、律师的自杀率高于其他职业人群,不过近几年的我国高官则成为了这项自然现象的领跑者。
从生物学、医学的角度对个体的自杀原因进行分析,精神障碍是自杀的最大的元凶,精神障碍患者对自杀死亡率的贡献率高达60%,而抑郁症占精神障碍自杀死亡率的66%,精神分裂症、酒精依赖、毒品依赖成瘾等对自杀的贡献率则成为了剩余的部分。像艾滋病、性传播性疾病等传染性疾病以及某些神经内科、内分泌、风湿、癌症等慢性消耗性疾病是导致患者自杀的躯体因素。
就自杀的预防,关键在于掌握对自杀危险性的评估,一般地讲下列因素应该是自杀的高危因素:年龄大于45岁,男性,离婚、丧偶、适龄者未婚,失业,冲突性的人际关系,混乱或冲突性的家庭关系,慢性疾病,疑病,过度用药,严重抑郁,精神分裂症,严重人格障碍,物质滥用,悲观失望,自杀未遂者,社会隔离,家庭缺乏温暖,没有什么成就,缺法洞察力,情绪控制不良,重大精神创伤后不良情绪没有得到及时释放或宣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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