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烫伤也可称为低温烧伤或低热烧伤,是指机体长时间接触温度不太高的热源,致使热量蓄积而导致接触部位皮肤、皮下组织烧伤称为低温烫伤。是从真皮浅层向真皮深层及皮下各层组织的渐进性损害。一般认为70℃热源持续接触皮肤1分钟后可致表皮全层损害,44℃热源持续接触6小时,可引起皮肤基底细胞不可逆损伤。低温烫伤的温度一般在44~51℃,皮肤损伤程度与温度、接触时间成正相关。虽然大多数取暖物品温度通常保持在常人可忍受甚至感觉较舒适的范围内,但长时间接触仍可导致低温烫伤。近年来随着取暖物品种类的不断增多,低温烫伤的发生愈加频繁。虽然大多数取暖物品上印有“小心低温烫伤”或“低温烫伤预防”等字样,但仍有不少人被烫伤。
低温烫伤好发于婴幼儿、青少年、糖尿病人及老年人
这类人群对寒冷的抵抗力均较差,使用取暖物品较频繁。婴幼儿表达能力欠佳,如家长未能细心照顾则很容易导致低温烫伤。老年人皮肤随年龄增长而变薄,皮肤张力、感觉功能、对外保护作用、对周围环境温度调节功能差,再生机能降低或减弱,皮肤血运减慢。因此老年人对低温刺激反应较低,在低温的持续作用下易导致烫伤。而青少年正处在学习的黄金时期,思想过度集中或精神过于疲劳均可导致对温度的敏感度降低,因此青少年也是低温烫伤的高发人群。糖尿病人因为血管神经病变,对热损害感知和防御能力低下,也是低温烫伤的高发人群。
低温烫伤有如下特征
伤后常有水疱且病变局限,临床上常被误认为浅Ⅱ度烧伤,水疱特点是颜色较深,水疱液多为血性,创面基地苍白,感觉迟钝或消失,严重的可以深达骨骼,形成口小底大的烧瓶状。常见于下肢,尤其以小腿及足部多发,常常久治不愈或者因治疗不当迁延成慢性溃疡。
低温烫伤的治疗
除非创面很小,保守治疗常常难以使创面短期愈合,大多数需手术修复创面。低温烧伤发生后早期,创面潮湿,水疱形成,创面裸露或表皮撕脱后见基底苍白,2周左右随着创面脱水干枯,形成焦痂呈皮革样改变。焦痂对创面周围上皮爬行具有遮挡作用,焦痂未融脱及创面基底未形成肉芽时,创面不能自行修复愈合。一般情况下低温烧伤形成的焦痂3~4周后开始排异融脱,分泌物增加,创面液化,炎性反应加重。此时肉芽屏障尚未完善,在局部感染未能有效控制前,感染还可使损伤继续加深,甚至损伤深达肌肉和骨质,不通过手术难以消灭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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