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省政府和卫生部确定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及,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在“鲁菜”系列菜系地方标准制定中也要增加减盐内容。
人均用盐超推荐量2.1倍
山东省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发地区,成人高血压患病率达25.1%,2004―2005年高血压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为188.2/10万,高于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171.6/10万)。研究表明,过高的食盐(钠)摄入量是导致人群血压水平上升和高血压患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高血压又是脑卒中和冠心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根据2002年全国居民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人均每日仅烹调用盐的摄入量就高达11.9克,山东省居民人均每日烹调用盐量为12.6克,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量(6克)的2.1倍。
减盐写入“鲁菜”标准
我省将在涉盐食品相关地方标准中增加减盐内容,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控制食盐使用量,倡导并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盐含量分级标识及低盐膳食健康提示。同时,在“鲁菜”系列菜系地方标准制定中增加减盐内容,引导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使用量的措施。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合理减少和控制食盐使用量。鼓励钠盐替代品和低盐食品的研发与生产。此外,还将在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企业开设低盐食品专柜。
建立减盐监测体系
今年,省政府与卫生部开展基线调查,建立项目监测指标体系。掌握居民食盐摄入量及其来源、血压等指标的基线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建立居民家庭烹调盐使用量、居民尿钠水平和血压水平的动态监测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监测点,开展低盐食品和低盐餐饮相关政策监测、食盐及涉盐食品生产与销售监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与行为及食盐使用量监测等,动态了解减盐政策与环境支持体系变化情况。到2015年全省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克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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