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是现在临床甲状腺肿瘤采用很多的一个术式,良性、恶性肿瘤治疗当中很多都是这样的术式。甚至双侧甲状腺癌也采用一侧腺叶切除,一侧保留部分腺体的次全切除术。我们知道,良恶性肿瘤有着截然不同的生物学特征和临床表现,一个术式既可以用以治疗良性肿瘤也可以用以治疗恶性肿瘤,不需要学习多少医学知识,单就逻辑学说似乎有逻辑悖论之处,最明显的是双侧癌。
如果可以保留腺体,那么未保留一侧有欠缺,如果不可以保留腺体,那么保留腺体一侧有欠缺。这是一点质疑,需要思考。同样的反思也适用于甲状腺单侧腺叶切除术式无差异地应用在对甲状腺良、恶性肿瘤的治疗现状。
再质疑:
看到有些病例手术后检查发现明明保留相当体积和重量的甲状腺,也就是说采用的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但病历手术记录却写的是甲状腺全切术,我称这样的全切手术为“伪全切术”。所以如此,大概认识到甲状腺癌应该采用全切而技术掌握有不足吧,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那么如何知道是不是伪全切术?术后彩超可以看到有腺体残留者一定是伪全切术。此外,从术后碘131“清甲”剂量可以准确看出来,所谓清甲,就是用碘131清除术后残余肉眼看不到的残留甲状腺组织,如果清甲剂量是30、60毫居,说明切除很干净,如果100或120毫居甚至2次100毫居才清除掉,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2次、3次碘131以后还没有清除干净,大概就是伪全切术了。
因为人体可以承受的碘131极量500-600毫居,再增加剂量没有治疗意义,只增加对人体的损害。这500极量当中如果300-400都用来清除正常甲状腺组织了,那么对癌细胞的杀伤作用还有多少?这治疗还有什么意义,所以负责任的同位素医生会因为甲状腺残留过多而要求患者再次手术切除过多的残留甲状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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