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高血压分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慢性高血压指妊娠前即证实存在或在妊娠的前20周即出现的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20周以后发生的高血压,不伴有明显蛋白尿,妊娠结束后血压可以恢复正常。先兆子痫定义为在妊娠20周以后的血压升高伴临床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大于300mg)。重度先兆子痫定义为血压≥160/110mmHg,有大量蛋白尿,并出现头痛、视力模糊、肺水肿、少尿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如血小板计数下降、肝酶异常),常合并胎盘功能异常。
非药物措施(限盐、富钾饮食、适当活动、情绪放松)是妊娠合并高血压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应作为药物治疗的基础。
由于所有降压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均缺乏严格的临床验证,因此,药物选择和应用受到限制。妊娠期间的降压药不宜过于积极。在接受非药物治疗措施以后血压≥150/100mmHg时应开始药物治疗,治疗目标是将血压控制在140/8090mmHg。必要时谨慎使用降压药。常用的静脉降压药有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和硫酸镁;口服药物包括B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硫酸镁是治疗先兆子痫的首选药物。妊娠期间禁用ACEI或ARB。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