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的建议,GDM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及餐后2h血糖值5.3、6.7mmol/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1h血糖7.8mmol/L,夜间血糖不低于3.3mmol/L,妊娠期HbA1c宜<5.5%。这一控糖目标虽然比非妊娠糖尿病患者要严格,但却没有达到妊娠期间正常孕妇的血糖水平,如果通过有效的治疗手段,实现这一控糖目标还是可能的。
GDM糖代谢紊乱多较轻,大多数通过生活方式干预可使血糖达标。但生活方式干预3-5天无法达标时,需及时起始胰岛素治疗。胰岛素不透过胎盘,是我国CFDA目前唯一批准可以用于孕期的降糖药物。所有类型人胰岛素均可用于GDM患者,但在胰岛素类似物中,目前我国CFDA批准可用于孕期的有门冬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孕期胰岛素治疗方案应个体化,小剂量起始,逐渐加量(孕期时间相对紧迫,胰岛素调整频率可快于非孕期)。如仅餐后血糖高,可选择三餐前皮下注射门冬胰岛素;若空腹及餐后血糖均不达标,更推荐餐时+基础的胰岛素强化治疗方案,力求血糖达标,以降低妊娠不良结局。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胎盘激素所致的胰岛素抵抗在GDM发生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GDM患者常表现为餐后血糖升高更突出。而且,与餐前血糖相比,以餐后血糖作为主要指标调整降糖治疗的研究均获得了更好的妊娠结局。因此,能更好降低餐后血糖的胰岛素在孕期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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