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0.8者称为弱视。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引起弱视常见原因是什么?
1、屈光不正 :两眼均有明显的屈光不正,在儿童期或学龄前未经矫正可发生双眼弱视。多见于散光、远视、及高度近视。
2、屈光参差: 一眼或两眼屈光不正,两眼相差较大,球镜>3.0D以上,柱镜>2.0以上,致使两眼视网膜成像清晰度不一致,于是视觉中枢主动抑制了模糊的像,只对清晰的像产生反应,久而久之,度数深的那只眼就成了弱视眼,这就是屈光参差性弱视。
3、斜视
:这种病人有斜视或曾经有过斜视,常同时有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为消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复视和视觉紊乱,大脑皮层就抑制由斜视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形成弱视。
4、知觉障碍: 这是指在出生早期由于某些原因,影响了进入眼的光刺激,使该眼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逐渐形成斜视及弱视。先天性疾病如:生吞性白内障、角膜白斑、上睑下垂等,出生后早期眼部手术或外伤后较长时间在遮盖一眼。知觉障碍引起的弱视与前几种相比,程度严重,治疗困难,疗效差。
5、其它: 原因不明者,对这种弱视有人认为与新生儿期眼底及视路的出血有关,眼球震颤、先天性全色盲也是引起弱视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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