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分类方法很多,根据病因不同,弱视可分为:
斜视:斜视是弱视发病最常见的病因之一,常为单眼性弱视,患者存在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常见的是内斜视),斜视导致视觉信息的竞争性抑制,斜视眼出现弱视。
屈光不正:常为双眼性弱视,婴幼儿期,尚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其度数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能引起弱视。主要发生在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或高度散光未及时矫正者。
屈光参差: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正球镜相差大于等于1.50D,柱镜相差大于等于1D)屈光度高的眼易形成弱视。中低度的近视性屈光参差一般不易形成弱视。
形觉剥夺:在婴幼儿期,先天性的或是后天发病比较早的屈光间质浑浊或瞳孔被遮挡,引起视觉发育异常形成剥夺性弱视。如先天性高密度的白内障、角膜混浊以及先天性上睑下垂、未经矫正的无晶体眼都是弱视发病的原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