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1.0者称为弱视。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弱视治疗的效果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以下为大家列举最主要的5大因素:
一、病情:
1、斜视伴偏心注视性弱视,很难治到0.4以上;
2、先天性白内障术后:很难治到0.6以上。
3、眼球振颤性弱视:很难治到0.8以上。
4、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性弱视,如超过7岁,很难治到1.0以上。
二、始治年龄:上述难治性弱视,1~2发开始,效果最好,3~5岁开始,效果尚可,6~7岁开始,效果较差,7岁以后,效果更差。
三、弱视仪选择:轻中度弱视,1~2代弱视仪即可,严重弱视或难治性弱视,3代以上具有强化增视,防近视及视觉记忆功能的高精度复合型弱视仪效果较好。分代级别越高,色标、图标及立体视标的精细度,移动度和多维性越好。增视效果越好。
四、依从性:有多动症的小孩效果较差,治疗时耐心不够者效差,疗程断断续续者效差,无家长监督者效差。注意力不集中者效果差。
五、眼镜验光配戴:
1、验光不准者效差;
2、远视配高,近视配低,散光配低者效差;
3、经常不戴镜或戴镜偷看者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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