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概括起来,有以下6个方面的原因:
1、遗传因素:若直系亲属如母亲、姐妹或女儿患乳腺癌,那么本人患乳腺癌的机率会增加3-5倍;
2、生殖因素:第一次月经的年龄小于12岁,绝经年龄晚于55岁,第一胎足月妊娠年龄大于30岁,未育等,发生乳腺癌的机率则会大大增加;
3、激素因素:长期服用避孕药,或服用含雌激素类食品及药品;
4、营养因素:长期过量饮酒,或长期食用高脂肪饮食;
5、环境因素:有过大量电离辐射或放疗史的患者,如原子弹爆炸的幸存者等;
6、有乳腺不典型增生病史的患者,肥胖等。
总之,乳腺癌的发病是一个多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知晓上述因素,有意识趋利避害,是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发生乳腺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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