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每位孕妇进行糖负荷筛选试验。在妊娠24-28周,进行50克葡萄糖筛查试验,即在任何时间(不需空腹),口服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小于7.8mmol/L(140mg/dl),可排除妊娠糖尿病。若服糖后1小时大于或等于7.8mmol/L(140mg/dl),则疑为妊娠糖尿病需再作100克葡萄糖耐量试验,按O’Sullivan标准作出诊断。
O’Sullivan标准(静脉血浆)
空腹-5.9mmol/L(105mg/dl)
1小时-10.6mmol/L190mg/dl
2小时-9.2mmol/L(165mg/dl)
3小时-8.1mmol/L(145mg/dl)
上述4个血糖值中任何两个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诊断时的注意事项:
除非有显著高血糖伴急性代谢失代偿或明显症状,否则应在另一日重测血糖以确认符合诊断标准。
空腹是指无能量摄入至少8小时。
应激状态(感染、创伤、手术)后应复查血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