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肿瘤药物:此类药物在哺乳期是禁忌的。已有在哺乳期应用甲氨蝶呤和azathioprine的病例报道。但是也有作者提出在治疗风湿病时,1周应用1次甲氨蝶呤在哺乳期妇女是可以接受的,但应严密随访婴儿的血液学参数。
(2)麦角碱类制剂:如溴麦停和麦角胺在哺乳期也是禁忌的,因为他们具有抑制催乳激素活性的作用,从而减少乳汁的分泌。
(3)碘和含碘制剂:在哺乳期不推荐应用此类药物,因为碘可导致婴儿甲状腺肿和甲状腺功能低下。同样,应用放射活性碘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时,也应暂停母乳喂养,以避免婴儿接触过量的放射活性物。
(4)哺乳期母亲饮酒、吸烟和药物成瘾均对婴儿不利。母亲饮酒可减少乳汁分泌和使婴儿抑制。且对婴儿的神经系统发育也可髓产生远期的不利影响。母亲吸烟可使婴儿有较高的呼吸道感染发生率和使婴儿暴露于致癌物质的可能。母亲药物成瘾也对婴儿有不利影响,而且此类母亲是否能恰当地护理其婴儿也是令人担心的。
(5)哺乳期间金制剂的应用是有争议的,因为其在母乳中的水平和被婴儿吸收的程度还不清楚。然而尽管还无母乳喂养儿不良反应的病例报道,此类药物在哺乳期问应当避免。
(6)哺乳期间口服避孕药也是有争议的,因为有减少乳汁分泌的危险。
(7)关于锂制剂的应用也存在争议,因为此类药物已在母乳喂养儿的血清中被检测到,然而也有许多妇女服用此类药物而无婴儿发病。由于锂可在婴儿和母血中被测定,因此在服用锂制剂的妇女哺乳期的推荐应该个别对待。
(8)美国儿科学会药物委员会认为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cNs)的药物如抗忧郁药、精神抑制剂和Benzodiazepines等对母乳喂养儿CNS功能有近期和远期的影响,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是令人担忧的。
(9)某些药物由于个体差异在个例报道中发现对婴儿的不良反应,如美沙拉嗪可致腹泻;阿司匹林可致代谢性酸中毒;卡马西平可致镇静、高兴奋性和胆汁凇积性肝炎;西米替丁可致高兴奋性和困倦;苯巴比妥可致镇静和变性血红蛋白症,primidon可致镇静、血性腹泻,因此当哺乳期母亲接受此类药物时应当密切监测,因此当哺乳期母亲接受此类药物时应当密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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