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压:高血压的标准是140/90mmHg以上,孕妇在妊娠28周前发生高血压可能是其本身原有的疾病,如过去未测血压则不易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另有蛋白尿>3g/L,和水肿)区别,但也可以两者同时存在。高血压征时胎盘和子宫血流减少,胎儿宫内缺氧,生长迟缓,甚至发生死胎,需要治疗。
(2)糖尿病:糖尿病孕妇如孕前症状较轻,孕后症状可缓解,只需要饮食调节,如症状较重,仍需要用胰岛素治疗,也有孕妇只在妊娠期出现糖尿症。妊娠前已患较重的糖尿病和在妊娠期患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不一样,孕前糖尿病未得到控制,孕后仍依赖胰岛索治疗者胎儿流产发生率较高,或可能发生先天畸形(如神经管缺陷、先天性心脏病),活产的新生儿可能生长迟缓,但也可能是巨大儿。孕期患糖尿病胎儿多为巨大儿,但易发生低(或高)血糖症、高钙血症和/或高胆红素血症。
(3)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疫病主要影响结缔组织和患关节炎。①红斑性狼疮:常反复发作,间隔静止期。发作期的孕母胎儿易发生流产、早产和死产或胎儿生长迟缓。间歇期分娩的新生儿存活率较高。怀孕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影响不大。本症对胎儿的影响可能在心脏,发生完全性传导阻滞,很少发生心包积液和水肿。②类风湿关节炎:对胎儿影响不大,未增加围产死亡率和发病率。
(4)甲状腺疾病:孕妇未经治疗或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易发生先兆子疴和心力衰竭,胎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较高,但新生儿本身不一定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如孕母长期用碘治疗,胎龄10-12周后的胎儿可能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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